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
2 术语
2.0.1 商店建筑 store building
为商品直接进行买卖和提供服务供给的公共建筑。
2.0.2 橱窗照明 display window illumination
增加橱窗的吸引力、提高橱窗内商品展示效果而为橱窗提供的照明。
2.0.3 客流统计系统 passenger flow statistics system
通过在建筑主出入口、商铺出入口或特定区域出入口等处安装检测装置,记录出入口顾客的进出数量并记录时间和出入口位置等客流信息,为商店管理及经营提供数据统计和分析的系统。
2.0.4 零售业态 retail forms
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2.0.5 应急响应系统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响应速度和决策指挥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具有应急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处置功能的履行协调指挥职能的系统。
2.0.6 应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2.0.7 应急通信 emergency communication
为应对自然或人为紧急情况而提供的特殊通信机制。
2.0.8 集合点 consolidation point
楼层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水平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2.0.9 实时定位系统 real time location systems
采用主动或被动感应方式,基于无线信号对人员或物品进行定位的系统。
为商品直接进行买卖和提供服务供给的公共建筑。
2.0.2 橱窗照明 display window illumination
增加橱窗的吸引力、提高橱窗内商品展示效果而为橱窗提供的照明。
2.0.3 客流统计系统 passenger flow statistics system
通过在建筑主出入口、商铺出入口或特定区域出入口等处安装检测装置,记录出入口顾客的进出数量并记录时间和出入口位置等客流信息,为商店管理及经营提供数据统计和分析的系统。
2.0.4 零售业态 retail forms
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2.0.5 应急响应系统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响应速度和决策指挥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具有应急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处置功能的履行协调指挥职能的系统。
2.0.6 应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2.0.7 应急通信 emergency communication
为应对自然或人为紧急情况而提供的特殊通信机制。
2.0.8 集合点 consolidation point
楼层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水平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2.0.9 实时定位系统 real time location systems
采用主动或被动感应方式,基于无线信号对人员或物品进行定位的系统。
条文说明
2.0.1 引自现行行业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第1.0.4条规定,商店建筑的规模,按单项建筑内的商店总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建筑面积20000㎡以上为大型;5000㎡~20000㎡为中型;5000㎡以下为小型。
参考行业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第2章,本规范所涉及的一些商店建筑的主要概念如下:
1) 零售业:以向最终消费者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为主的行业。
2) 零售业态: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3) 购物中心: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4) 百货商场:在一个建筑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商店。
5) 超级市场: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生鲜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为主,向顾客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要目的零售商店。
6) 菜市场:销售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和副食品的场所或建筑。
7) 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提供适当售后服务的零售商店。
8) 步行商业街:供人们进行购物、饮食、娱乐、休闲等活动而设置的步行街道。
9) 商业服务网点:独立设置或设置在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相互分隔且建筑面积不超过300㎡的百货店、副食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0.2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对橱窗和陈列柜等场所的照明有明确的技术要求,也是城市景观照明重要的组成部分。
2.0.3 客流分析是通过对进出商店建筑客流量进行连续性精确检测,获取其随时间的变化趋势和不同店面间的对比统计,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内部信息系统,深层分析过往客流特征,揭示其与商场营运策略、营销技术和内部管理间的内在关系,为管理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市场信息。
客流统计系统一般由客流统计终端、传输网络(无线和有线)和管理中心(服务器、管理软件、管理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组成。传统的客流统计系统有红外感应、三辊闸、重力感应等方式,目前大、中型商店中的客流统计系统大都采用视频分析方式。
2.0.4 引自现行行业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
2.0.5 引自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
2.0.6 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2.0.7 应急通信系统是充分利用建筑内的信息网络、有线与无线通信资源,建立涉及建筑内公共安全各系统之间的多通道的双向语音、数据、图像、视频会议等业务的互联互通,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系统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间信息的互联,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指挥调度的质量,提高救援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0.8 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设计规范》GB 50311。
2.0.9 实时定位系统一般由WiFi(Wireless Fidelity)终端、无线网络、定位管理服务器和应用软件等部分组成。在商店内的应用可实现顾客定位、信息推送、室内导航、客流统计、自助寻车、电子巡更和其他业务应用等多种功能。
参考行业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第2章,本规范所涉及的一些商店建筑的主要概念如下:
1) 零售业:以向最终消费者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为主的行业。
2) 零售业态: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3) 购物中心: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4) 百货商场:在一个建筑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商店。
5) 超级市场: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生鲜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为主,向顾客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要目的零售商店。
6) 菜市场:销售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和副食品的场所或建筑。
7) 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提供适当售后服务的零售商店。
8) 步行商业街:供人们进行购物、饮食、娱乐、休闲等活动而设置的步行街道。
9) 商业服务网点:独立设置或设置在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相互分隔且建筑面积不超过300㎡的百货店、副食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0.2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对橱窗和陈列柜等场所的照明有明确的技术要求,也是城市景观照明重要的组成部分。
2.0.3 客流分析是通过对进出商店建筑客流量进行连续性精确检测,获取其随时间的变化趋势和不同店面间的对比统计,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内部信息系统,深层分析过往客流特征,揭示其与商场营运策略、营销技术和内部管理间的内在关系,为管理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市场信息。
客流统计系统一般由客流统计终端、传输网络(无线和有线)和管理中心(服务器、管理软件、管理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组成。传统的客流统计系统有红外感应、三辊闸、重力感应等方式,目前大、中型商店中的客流统计系统大都采用视频分析方式。
2.0.4 引自现行行业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
2.0.5 引自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
2.0.6 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2.0.7 应急通信系统是充分利用建筑内的信息网络、有线与无线通信资源,建立涉及建筑内公共安全各系统之间的多通道的双向语音、数据、图像、视频会议等业务的互联互通,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系统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间信息的互联,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指挥调度的质量,提高救援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0.8 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设计规范》GB 50311。
2.0.9 实时定位系统一般由WiFi(Wireless Fidelity)终端、无线网络、定位管理服务器和应用软件等部分组成。在商店内的应用可实现顾客定位、信息推送、室内导航、客流统计、自助寻车、电子巡更和其他业务应用等多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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