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46/T52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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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干粉灭火系统

15.1 储存装置
15.1.1 检测项目
    数量、规格型号、外观标志、组件、安装情况,储存装置间、泄压装置设置,灭火剂备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5.1.2 检测要求
    核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检查、观察判断、测试和测量,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15.2 干粉灭火控制器
15.2.1 检测项目
    选型、外观、安装情况、接地情况,自检、控制、显示、故障报警、信号反馈功能,主备电源、控制柜接地线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5.2.2 检测要求
    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使用测量工具进行实地测量;模拟火灾信号,测试干粉控制器的控制、显示、故障报警、信号反馈功能等,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15.3 喷头
15.3.1 检测项目
    选型、外观、安装情况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5.3.2 检测要求
    核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检查、观察判断、测试和测量,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15.4 管网
    管网的检测应符合本规程 11.5 的要求。
15.5 选择阀
15.5.1 检测项目
    设置、数量、规格型号、安装情况、开启功能、驱动方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5.5.2 检测要求
    核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检查、观察判断、测试和测量,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15.6 防护区
15.6.1 检测项目
    标志、警报装置、指示灯、安全疏散、防护区门自动启闭装置、通风换气、泄压口,手动、机械应急操作装置的设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5.6.2 检测要求
    核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检查、观察判断、测试和测量,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15.7 系统功能
15.7.1 检测项目
    自动、手动、机械应急启动,声光警报装置联动功能、延时时间,防护区内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供应源的联动切断功能,通风系统关闭功能,信号反馈功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5.7.2 检测要求
    核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检查、观察判断、测试和测量,模拟火灾信号或触发该防护区的紧急启动按钮,测试系统启动功能,声光报警装置联动功能,延时时间,防护区内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供应源的联动切断功能,通风系统关闭功能等,分别查看干粉灭火控制器及消防控制室显示的反馈信号,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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