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4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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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工程竣工验收

8.2.1 转运站工程竣工验收应按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讲行。
8.2.2 转运站工程竣工验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施工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及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设备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相关要求;
    2 建筑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相关要求;
    3 配套设施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相关要求;
    4 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的相关要求;
    5 安全与卫生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相关要求。
8.2.3 转运站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
    1 竣工验收工作计划;
    2 开工报告、项目批复文件;
    3 工程施工图等技术文件;
    4 工程施工(重点是隐蔽工程、综合管线)记录和工程变更记录;
    5 设备(重点是转运装置)安装、调试与试运行记录;
    6 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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