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GB51048-2014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12.1 一般规定

12.1.1 站址选择应符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1.2 电站的设计应对废水、噪声等污染因子采取防治措施,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2.1.3 电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12.1.4 电站的电磁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