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T40248-2021
9.2 组织机构
9.2.1 人员密集场所应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担负消防救援队到达之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职责。
9.2.2 人员密集场所应成立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员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的职能小组,接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承担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职能小组设置和职责分工如下:
a)通信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之间的通信和联络;
b)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扑救火灾;
c)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d)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伤员;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e)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b)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扑救火灾;
c)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d)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伤员;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e)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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