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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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规模与布局

2.1.1 燃气工程用气规模应根据城乡发展状况、人口规模、用户需求和供气资源等条件,经市场调查、科学预测,结合用气量指标和用气规律综合分析确定。
2.1.2 气源的选择应按国家能源政策,遵循节能环保、稳定可靠的原则,考虑可供选择的资源条件,并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2.1.3 燃气供应系统应具有满足调峰供应和应急供应的供气能力储备。供气能力储备量应根据气源条件、供需平衡、系统调度和应急的要求确定。
2.1.4 燃气供应系统设施的设置应与城乡功能结构相协调,并应满足城乡建设发展、燃气行业发展和城乡安全的需要。

条文说明
2.1.1 目前我国的城乡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燃气设施的建设也在快速开展,燃气的使用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不仅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而且也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燃气设施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在经过调研后,根据地区规划的发展状况、人口规模、用气需求,结合本地的用气量指标和用气规律综合确定。
2.1.2 燃气工程的气源选择首先要符合对应时期的能源政策。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中,能源的发展既由国民经济发展所决定,同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有促进和制约作用。能源规划是依据一定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测相应的能源需求,从而对能源的结构、开发、生产、转换、使用和分配等各个环节作出的统筹安排。其次,燃气工程的气源选择还要结合本地的资源条件,坚持节能环保、稳定可靠的原则,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的气源种类进行合理选择。
2.1.3 燃气供应系统的燃气储存设施主要是保证正常供气、调峰、临时调度、混配缓冲和应急等。储气量是将上、中、下游(生产和输配)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对待来解决调峰问题,以整个系统达到经济合理为目标,分配在下游燃气厂站应承担的储气量,并扣除设备本身不能参加实际调峰的那一部分容积。
2.1.4 燃气供应系统由燃气厂站、输配管道及连接输配管道的调压设施构成。在选址布局时,要充分考虑城乡结构对用气的需求,如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等。同时,在规划时可适度超前,满足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促进燃气行业发展。另外,要把安全放到重要的地位,充分考虑燃气发生事故的影响以及周边环境对燃气工程运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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