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4 钢管混凝土构件

5.4.1 钢管混凝土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钢管径厚比和矩形钢管宽厚比应满足钢管壁局部稳定的要求;
    2 钢管施工工况下强度、稳定和刚度应按空钢管验算;
    3 钢管内混凝土应采取确保密实度和减小收缩的技术措施。
5.4.2 钢管约束混凝土柱的钢管应在楼层上下两端断开,断开处的钢管留缝高度不应小于10mm。钢管直接伸至基础顶面或地下室顶面时应留缝,缝高度不应小于10mm。
5.4.3 钢管混凝土柱应在每个楼层设置排气孔,当楼层高度超过6m时,应在两个楼层中间增设排气孔。
条文说明
5.4.1 本条给出了钢管混凝土构件的基本规定。
    1 由于核心混凝土对外钢管的支撑作用,钢管混凝土构件的外钢管相比于空钢管构件更加不易发生局部屈曲,因此,其外钢管宽厚比或径厚比限值相比于空钢管构件更大,但仍应满足一定限值要求。
    2 在施工过程中,钢管在未浇筑核心混凝土之前,作为空钢管结构也会承受一定的施工荷载,此时也需考虑可能发生的局部屈曲。钢管混凝土构件在施工阶段,其外钢管作为浇筑核心混凝土的模板,在混凝土强度形成前,无法达到钢管混凝土构件的设计承载力,因此需按照空钢管对施工阶段进行设计校核。
    3 钢管混凝土(叠合)构件最为核心的外钢管和核心混凝土间的组合作用要求钢管和核心混凝土紧密贴合、共同工作,而核心混凝土的收缩或浇筑密实度若不加以控制,可能引起核心混凝土与外钢管间存在空隙,无法发挥组合作用,因此钢管内混凝土应采取确保密实度、减小收缩的技术措施。
5.4.2 本条针对钢管约束混凝土柱的钢管端部留缝高度最小值进行了规定,使得受力时钢管主要承担环向应力,保证钢管对混凝土的约束效应。
5.4.3 当温度超过100℃时,核心混凝土中的自由水和分解水会发生蒸发现象。为了保证钢管和混凝土之间在受高温时共同工作,以及结构的安全性,应设置排气孔。本条对钢管混凝土柱的抗火设计非常重要。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