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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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砂浆和灌孔混凝土

3.3.1 砌筑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工作年限大于和等于25年的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应为M5,设计工作年限小于25年的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应为M2.5;
    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应为Ma5,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应为Ms5;
    3 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应为Mb5;
    4 混凝土砌块、 煤矸石混凝土砌块砌体应为Mb7.5;
    5 配筋砌块砌体应为Mb10;
    6 毛料石、毛石砌体应为M5。
3.3.2 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且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3.3.3 设计有抗冻要求的砌体时,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不应低于墙体块材。
3.3.4 配置钢筋的砌体不得使用掺加氯盐和硫酸盐类外加剂的砂浆。
3.3.5 配筋砌块砌体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孔混凝土应具有抗收缩性能;
    2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工作年限大于50年的配筋砌块砌体房屋,砂浆和灌孔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应按本规范相关规定至少提高一级。
条文说明
3.3.1 为保证砌体结构的安全性,对各类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作出的最低强度限值的规定。
3.3.2 为保证灌孔混凝土与混凝土砌块共同工作,保证混凝土砌块墙体的安全,对灌孔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作出规定。
3.3.3 以往对砂浆的抗冻性要求不高,一般仅为15次。近年来一些掺有大量粉煤灰或各类引气剂的砂浆不断被采用,若不对其质量严加监控,作为墙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砂浆将会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将危及墙体的使用及安全。本条对砂浆提出了与块材相同的抗冻要求。
3.3.4 氯盐和硫酸盐类外加剂会对钢筋产生锈蚀,对砂浆造成侵蚀,严重影响配筋砌体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因此,不得在配筋砌体结构中使用掺加氯盐和硫酸盐类外加剂的砂浆。
3.3.5 本条参考《欧洲规范6:砌体结构设计——第1-1部分:配筋和无筋砌体结构的一般规则》BS EN 1996-1-1:2005并结合国内工程实践经验,对配筋砌块砌体材料作出规定。灌孔混凝土和砌筑砂浆是影响配筋砌块砌体强度的重要因素,灌孔混凝土的性能既要保证与砌块形成一体,保证砌块内壁与芯柱界面上不出现因芯柱混凝土收缩产生的微隙,又要保证自身的性能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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