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5032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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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1.0.3 本标准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包括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1.0.4 民用建筑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Ⅰ类民用建筑应包括住宅、居住功能公寓、医院病房、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
    2 Ⅱ类民用建筑应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等。
1.0.5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
1.0.6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为控制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本标准从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验收等各阶段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无论是土建或是装饰装修)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如墙体、水塔、蓄水池等)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也不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本标准所称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包括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固定家具,有些情况下土壤也会对室内产生影响,如土壤氡)。至于工程交付使用后自购家具污染、燃烧、烹调等生活工作过程和吸烟等所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不属本标准控制范围。
    工程交付使用后,用户会根据使用需要自购活动家具,这些家具往往也会带来污染问题,特别是木制家具。根据《中国室内环境概况调查与研究》提供的统计资料,活动家具污染对装饰装修后有活动家具的总室内环境污染的贡献率约为三分之一。为了解决“无活动家具不超标,有活动家具超标”问题,本次修订确定的室内污染物限量值,特为工程交付使用后活动家具进入预留了适当净空间。
    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有几种习惯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装潢等,唯“建筑装饰装修”称谓与实际工程内容更为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中第2.0.1条对建筑装饰装修的定义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1.0.3 国内外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了大量研究,已经检测到的有毒有害物质达数百种,常见的也有10种以上,其中绝大部分为有机物,还有氨、氡等。非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各种人造木板、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等化学建材类建筑材料产品,这些材料会在常温下释放出许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从而造成空气污染;放射性污染(氡)主要来自无机建筑装修材料,还与工程地点的地质情况有关系。
    在拟订本标准过程中,我们在参考国内外大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验证性测试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表明,在我国目前发展水平下,对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及TVOC等空气污染物进行控制是适宜的。这是因为:①这几种污染物对人的身体危害较大,如甲醛、氨有强烈刺激性,对人的肺功能、肝功能及免疫功能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氡、苯、甲醛及挥发性有机物中的有些成分都具有一定的致癌性等。②由于挥发性较强,空气中挥发量较多,且社会上各方面反响较大。
    本标准主要通过限制材料中长寿命天然放射性同位素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氡析出率及空气中的氡浓度,来实现对室内放射性污染控制。
    自然界中任何天然的岩石、砂子、土壤以及各种矿石,无不含有天然放射性核素,主要是铀、钍、镭、钾等长寿命放射性同位素。一般来讲,室内的放射性污染主要是来自这些长寿命放射性核素。
    居室内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这些长寿命放射性核素放射的γ射线和氡。每人每年所受到的天然放射性的照射剂量大约为2.5mSv~3.0mSv,其中氡的内照射危害大约占了一半,因此控制氡对人的危害,对于控制天然放射性照射具有很大的意义。
    氡对人的危害主要来自氡衰变过程中产生的半衰期比较短的、具有α放射性的子体产物:钋-218、铅-214、铋-214、钋-214,这些子体粒子吸附在空气中飘尘上形成气溶胶,被人体吸入后沉积于体内,它们放射出的α粒子对人体,尤其是上呼吸道、肺部产生内照射。
    根据放射理论计算和国内外大量实际测试研究,只要控制了镭-226、钍-232、钾-40这三种放射性同位素,也就可以控制放射性同位素对室内环境带来的内、外照射危害。
    只要建筑物所使用的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有关国家限值要求及本标准的要求,同时控制好土壤氡影响,就可以使室内的氡浓度不超过规定限值。
1.0.4 本条是将建筑物本身的功能与现行国家标准中已有的化学指标综合考虑后做出的分类。一方面,根据甲醛指标形成自然分类见表1;另一方面,根据人们在其中停留时间的长短,同时考虑到建筑物内的污染积聚(与空间大小有关),将民用建筑分为两类,分别提出不同要求。住宅、居住功能公寓、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医院病房、幼儿园和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人们在其中停留的时间较长,且老幼体弱者居多,是首先应当关注的,一定要严格要求,定为Ⅰ类。其他如旅馆、办公楼、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等建筑,要么一般人们在其中停留的时间较短,要么在其中停留(工作)的以健康人群居多,因此,将其定为Ⅱ类。民用建筑分类既有利于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影响,又有利于建筑材料的合理利用、降低工程成本,促进建筑材料工业的健康发展。
    本条所说民用建筑的分类均指单体建筑,对于一个建筑物中出现不同功能分区的情况,例如,许多住宅楼(Ⅰ类)的下层作为商店设计使用(Ⅱ类)的情况,或者办公楼(Ⅱ类)的上层作为住宅设计使用(Ⅰ类)的情况等,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有所区别,即应按实际使用功能提出不同要求。
表1 有关标准根据甲醛指标形成的自然分类
表1 有关标准根据甲醛指标形成的自然分类
1.0.5 标准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中污染物的释放。因此,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成为执行的关键。上一版标准发布10年来,虽然在全国的贯彻执行工作已取得很大进展,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许多地方仍未全面执行,因此,本次修订中,继续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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