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21
11.4 火灾安全停堆分析
11.4.1 分析准则
火灾安全停堆分析应满足如下准则。
a)火灾安全停堆分析应对达到和维持火灾后安全停堆状态所需的安全停堆部件进行分析,识别火灾对这些部件的破坏效应,确保核电厂在火灾后能够达到和维持安全停堆状态。
b)火灾安全停堆分析应假设核电厂只发生一起火灾。火灾会发生在任何一个防火小区内。
c)受火灾破坏的安全停堆部件在火灾发生后立即失去正常功能。
d)不考虑与火灾无关的随机失效或其他灾害与火灾同时发生。
11.4.2 分析步骤
根据11.4.1的准则,应对包含火灾安全停堆部件的防火区/防火小区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分析。
a)识别所有的火灾安全停堆部件及其位置。
b)确定火灾对火灾安全停堆部件的影响后果。
c)确认是否有冗余的火灾安全停堆部件能够执行被火灾破坏的安全停堆功能。如果相互冗余的火灾安全停堆部件会被同一起火灾破坏,则需要修改防火设计或提供替代的停堆措施以实现相应的安全停堆功能。
d)论证火灾不会妨碍安全停堆功能的实现。
e)评估必需的人员操作有效性,确保相应的人员操作能够执行。人员操作应配备充足的合格人员。人员操作需要有明确的规程指导。应评估人员操作行进路线的通达性、场所应急照明的有效性、应急通信设施的有效性、防护装备的可用性、特定设备的可用性。
f)给出火灾安全停堆分析结论及建议,如电厂无法在火灾情况下实现基本安全功能,则需要设计优化或补充防火保护措施以实现相应的安全停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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