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21
13.6 柴油发电机厂房
13.6.1 一般要求
执行核安全功能的柴油发电机的冗余系列应设置在不同的厂房内。其中,燃油储存罐间、柴油发电机间等宜尽可能设置在独立的防火区/防火小区内。
13.6.2 探测要求
柴油发电机间及燃油储存罐间应设置两种类型火灾探测器,可采用火焰探测器、点式感烟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13.6.3 灭火要求
13.6.3.1 柴油发电机间及燃油储存罐间宜设置添加有AFFF(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的泡沫-喷淋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13.6.3.2 为防止误动作导致发电机受损,保护柴油发电机的灭火系统宜选用闭式喷头,喷淋强度至少为10L/(min·m²)。
13.6.3.3 为尽快扑灭燃油火灾,保护燃油储存罐的灭火系统宜选用开式喷头,喷淋强度至少为6.5L/
(min·m²)。
13.6.3.4 当压缩机等机械设备与柴油发电机位于同一防火区/防火小区内时,压缩机等设备可与柴油发电机采用同一自动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13.6.3.5 系统应设置报警阀组,正常情况下关闭,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也可由操纵员在主控制室或就地模拟盘远程手动启动,也可在现场通过机械装置紧急启动。
13.6.3.6 厂房内易于操作的地点处应布置消火栓和移动式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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