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15.7 管道冲洗试验
15.7.1 管道冲洗前,对不允许参加冲洗的系统、设备、仪表及管道附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
15.7.2 冲洗试验应以水为介质,温度应在5℃~40℃之间。
15.7.3 冲洗试验可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检查管道系统各环路阀门,启闭应灵活、可靠,临时供水装置运转应正常,冲洗流速不低于管道介质工作流速;冲洗水排出时有排放条件。
2 首先冲洗系统最低处干管,后冲洗水平干管、立管、支管。在系统入口设置的控制阀前接上临时水源,向系统供水;关闭其他立、支管控制阀门,只开启干管末端最低处冲洗阀门,至排水管道;向系统加压,由专人观察出水口水质、水量情况。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3 冲洗出水口处管径宜比被冲洗管道的管径小1号。
4 冲洗出水口流速,如设计无要求,不应小于1.5m/s,不宜大于2m/s。
5 最低处主干管冲洗合格后,应按顺序冲洗其他各干、立、支管,直至全系统管道冲洗完毕为止。
6 冲洗合格后,应如实填写记录,然后将拆下的仪表等复位。
15.7.2 冲洗试验应以水为介质,温度应在5℃~40℃之间。
15.7.3 冲洗试验可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检查管道系统各环路阀门,启闭应灵活、可靠,临时供水装置运转应正常,冲洗流速不低于管道介质工作流速;冲洗水排出时有排放条件。
2 首先冲洗系统最低处干管,后冲洗水平干管、立管、支管。在系统入口设置的控制阀前接上临时水源,向系统供水;关闭其他立、支管控制阀门,只开启干管末端最低处冲洗阀门,至排水管道;向系统加压,由专人观察出水口水质、水量情况。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3 冲洗出水口处管径宜比被冲洗管道的管径小1号。
4 冲洗出水口流速,如设计无要求,不应小于1.5m/s,不宜大于2m/s。
5 最低处主干管冲洗合格后,应按顺序冲洗其他各干、立、支管,直至全系统管道冲洗完毕为止。
6 冲洗合格后,应如实填写记录,然后将拆下的仪表等复位。
条文说明
15.7.3 冲洗时应保证有一定流速及压力。流速过大,不容易观察水质情况,流速过小,冲洗无力。冲洗应先冲洗大管,后冲洗小管;先冲洗横干管,然后冲洗立管,再冲洗支管。严禁以水压试验过程中的放水代替管道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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