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 GB5074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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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室外消防给水

7.2.1 建(构)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的计算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建(构)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7.2.2 消防用水系统不宜与生产用水或生活用水系统的管道相连接。
7.2.3 室外消防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汽轮发电机厂房周围的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布置,环状管道的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1条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能满足汽轮发电机厂房最大消防进水量的要求;
    2 环状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管段,每段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3 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应满足服务区域最大消防流量的要求,管径不应小于DN100;
    4 室外消防管道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或加强防腐的钢管;
    5 消防给水管道应保持充水状态,寒冷地区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阀门井应采取防冻措施;
    6 地下消防给水管道应埋设在冰冻线以下,管顶距冰冻线不应小于300mm。
7.2.4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具有调压功能的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DN150或DN100吸水口和DN80或DN65的水龙带出口;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消火栓应有DN100和DN65栓口;
    2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
    3 消火栓距道路路边不宜大于2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
    4 汽轮发电机厂房周围的室外消火栓间距宜为75m;其他区域的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宜大于120m;
    5 每个室外消火栓宜设置检修隔离阀;
    6 当消火栓设置场所有可能受到车辆冲撞时,应在其周围设置防护设施。
条文说明
7.2.1 本条是关于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取值的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7.2.2 本条规定了消防水系统与其他水系统之间的关系。消防水系统不宜与生产用水或生活用水系统的管系相连接,以保障消防时用水。
7.2.3 本条是关于室外消防管道布置的规定。
    1 在常规岛中,汽轮发电机厂房是最为重要的建筑,其距离核岛近,自身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核岛,所以,汽轮机厂房周围的消防给水管网应设为环状。当汽轮发电机厂房与核岛厂房毗邻时,其周围管网可与核岛周围的管网相接构成一个大环,以提高供水的可靠性。
    4 消防管道材质对于核电厂消防系统的长期稳定安全运行意义重大,国内一些企业消防管道出现问题屡见不鲜。由于资金的原因,常规火电厂采用钢管居多。钢管确有很多优点,安装简便快捷,造价低,有一定的韧性,但耐腐蚀能力差,在沿海地区不宜使用。有现场反应,钢管道内水质不好,疑与钢管材质有直接关系。现行国家标准《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GB/T 22158建议消防管道材质为球墨铸铁。球墨铸铁管是20世纪50年代发展起来的新型材料。离心球墨铸管具有高强度、高延伸率、抗腐蚀(比钢管提高30倍)及抗震的优异性能。当采用钢管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7.2.4 本条是关于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规定。
    1 室外消火栓的作用,既可直接用来实施灭火,也可提供消防车用水。当管网压力足够时,消防队员完全可能直接连接水龙带及水枪进行扑救,而不必通过消火栓将水灌入消防车。此时,消火栓的压力大小,关系到消防队员能否有效使用室外消火栓,压力过大,消防队员可能受伤。工业项目不同于民用建筑,厂区管网压力通常较高,核电厂消防水管网的压力至少达0.8MPa,很显然当扑救一般多层建筑时,这个压力过高,消防队员难以承受,需要在室外消火栓处采取降压措施,否则不利于现场的灭火。目前,市场上已经研制出减压型地上式消火栓可供选择,可实现无级调压,适宜于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尚具有防冻或防撞功能,工程中可以选用。
    5 室外消火栓宜从消防主管道上分接,设置栓前隔离阀,有助于消火栓检修时不至于影响面过大。现行行业标准《核电厂防火准则》EJ/T 1082也要求,阀门的设置应允许室外消火栓与消防总管隔断。美国NFPA 850规定,每一个消火栓应在其与供水总管网的管段上装设隔离阀;美国NFPA 804规定,安装隔离阀将消火栓从干管隔离开以便维修并且仍能保证系统供水。
    6 在道路交叉或转弯处的地上式消火栓附近,宜设置防撞设施,如设立维护桩等。本款系根据工程实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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