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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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主控项目

8.2.1 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8.2.2 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等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地面面积在1000m²以内时应复验1次;面积每增加1000m²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8.2.3 地下室顶板和架空楼板底面的保温隔热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粘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8.2.4 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5 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²。
8.2.6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2 穿越地面到室外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²;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全数检查。
8.2.7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防护面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防水层蓄水试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8 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首层直接接触土壤的地面、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毗邻不供暖空间的地面以及供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9 保温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8.2.1 本条规定地面节能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按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选择,不得随意改变其品种和规格。材料进场时通过目视、尺量、称重和核对其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以及型式检验报告等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其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8.2.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在地面节能工程中,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或干密度、燃烧性能等性能参数会直接影响地面保温效果,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会影响保温层的施工质量,燃烧性能是防止火灾隐患的重要条件,因此应对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及燃烧性能进行严格的控制,必须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产品标准要求以及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材料复验结果作为地面保温工程质量验收的一个依据,复验报告必须是第三方见证取样,检验样品必须是按批量随机抽取,同时要求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进场复验是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的检验。同时应见证取样检验,即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应形成相应的复验报告。
    核查材料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复验报告。以有无复验报告以及质量证明文件与复验报告是否一致作为判定依据。
    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个施工单位且同施工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地面抽检面积。
    按照本标准第3.2.2条的规定,当获得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具有节能标识或连续三次见证取样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检验批的容量可以扩大一倍。检验数量也相应地减少了,这是鼓励社会约束。
8.2.4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在进行地面保温施工前,应将基层处理好,基层应平整、清洁,接触土壤地面应将垫层处理好。
8.2.5 影响地面保温效果的主要因素除了保温材料的性能和厚度以外,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保温层、保护层等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热桥部位的处理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导热系数、密度或干密度)和厚度、敷设方式均达到设计标准要求,其保温效果就可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因此,除本标准第8.2.2条按主控项目对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进行控制外,本条要求对保温层、保护层等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热桥部位也按主控项目进行验收。
    对于保温层的敷设方式、缝隙填充质量和热桥部位采取观察检查,检查敷设的方式、位置、缝隙填充的方式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保温层厚度可采用钢针插入后用尺测量,也可采用将保温层切开用尺直接测量。
8.2.6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缝隙严密,特别是地下室或车库的顶板,虽然这些部位不同于建筑外墙那样有风荷载的作用,但由于顶板上部有活动荷载,会使其产生振动,从而可能引发脱落。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穿越接触室外空气地面的各种金属类管道都是传热量很大的热桥,这些热桥部位除了对节能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外,其热桥部位的周围还可能结露,影响使用功能,因此必须对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8.2.7 本条对有防水要求地面的构造做法和验收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厨卫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进行保温时,应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下,可避免保温层浸水吸潮,影响保温效果。当确实需要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面时,则必须对保温层进行防水处理,不得使保温层吸水受潮。另外,在铺设保温层时,要确保地面排水坡度不受影响,保证地面排水畅通。
8.2.8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室外气温很低,冻土层靠近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周边地面是热桥部位,热量流失非常严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会在建筑室内地面产生结露,影响节能效果,因此必须对这些部位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8.2.9 对保温层表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其目的之一是防止保温层材料吸潮,保温层吸潮含水率增大后,将显著影响保温效果;其二是提高保温层表面的抗冲击能力,防止保温层受到外部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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