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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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一般项目

16.3.1 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标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6.3.1 太阳能光伏系统标识检查应包括如下项目:
    1 所有的电路、开关和终端设备都必须粘贴相应的标签;
    2 所有的直流接线盒(光伏发电和光伏方阵接线盒)必须粘贴警告标签,标签上应说明光伏方阵接线盒内含有源部件,并且当光伏逆变器和公共电网脱离后仍有可能带电;
    3 交流主隔离开关要有明显的标识;
    4 并网光伏系统属于双路电源供电的系统,应在两电源点的交汇处粘贴双电源警告标签;
    5 应在设备柜门内侧粘贴系统单线图;
    6 应在逆变器室合适的位置粘贴逆变器保护设定细节的标签;
    7 应在合适位置粘贴紧急关机程序;
    8 所有的标志和标签都必须以适当的形式持久粘贴在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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