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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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提高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水平,保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要点》。
1.0.2 《要点》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规定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1.0.3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要点》的相关规定确定。
1.0.4 《要点》以现行国家、行业和四川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内容为准,若引用技术标准修编调整,《要点》相应内容应随之调整。
1.0.5 消防设计除应执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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