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10.6 消火栓系统
10.6.1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除应符合《消水规》第7.3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第7.2节的相关规定。
10.6.2 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应设室外消火栓,当建筑一侧设有多个扑救场地时,室外消火栓可设于扑救场地之间,供相临扑救场地使用,可参考附图10.6.2;室外消火栓不应设置于消防扑救场地内。
10.6.4 设备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层高小于2.2m且无设备的管道层可不设室内消火栓,但宜在管道层的检修入口附近设置两个消火栓。
10.6.5 建筑的避难走道内、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的避难层(间)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10.6.6 托儿所、幼儿园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要求参照《建规》第8.2.1条第5款执行。
10.6.7 室内消火栓箱的布置应考虑其箱门关闭状态对疏散宽度、消防电梯前室净尺寸的影响。
10.6.8 《建规》第8.2.4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参见本《要点》第4.4.3条。
10.6.9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当建筑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时,消防软管卷盘宜设于消火栓箱内;当建筑无室内消火栓管网可连接时,应单独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并与生活给水系统连接。
10.6.10 建筑底部商铺和商业网点划分为多个相互隔断、互不相通的商铺,且商铺疏散门开向室外时,室内消火栓应优先设于公共空间,并满足两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跃层商业网点的上层应至少有一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若在公共空间设置有困难或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在商铺内设置室内消火栓,相邻商铺的室内消火栓可互相借用,室内消火栓宜设在商铺进门附近。
10.6.11 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大于0.50MPa时应减压,高大空间等场所经计算栓口动压确需超过0.50MPa者除外,但当超过0.70MPa必须减压。
10.6.12 汽车库内设置标准消火栓箱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国标图集《室内消火栓安装》15S202中的丁型非标消火栓箱,但应满足栓口高度为1.1m;人防区内的汽车库室内消火栓设置按《车库消规》相关规定执行。
10.6.13 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室内消火栓不应跨防火分区使用。
10.6.2 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应设室外消火栓,当建筑一侧设有多个扑救场地时,室外消火栓可设于扑救场地之间,供相临扑救场地使用,可参考附图10.6.2;室外消火栓不应设置于消防扑救场地内。
附图10.6.2
10.6.3 局部突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水箱间、排风和排烟机房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可仅设置试验消火栓。10.6.4 设备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层高小于2.2m且无设备的管道层可不设室内消火栓,但宜在管道层的检修入口附近设置两个消火栓。
10.6.5 建筑的避难走道内、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的避难层(间)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10.6.6 托儿所、幼儿园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要求参照《建规》第8.2.1条第5款执行。
10.6.7 室内消火栓箱的布置应考虑其箱门关闭状态对疏散宽度、消防电梯前室净尺寸的影响。
10.6.8 《建规》第8.2.4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参见本《要点》第4.4.3条。
10.6.9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当建筑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时,消防软管卷盘宜设于消火栓箱内;当建筑无室内消火栓管网可连接时,应单独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并与生活给水系统连接。
10.6.10 建筑底部商铺和商业网点划分为多个相互隔断、互不相通的商铺,且商铺疏散门开向室外时,室内消火栓应优先设于公共空间,并满足两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跃层商业网点的上层应至少有一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若在公共空间设置有困难或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在商铺内设置室内消火栓,相邻商铺的室内消火栓可互相借用,室内消火栓宜设在商铺进门附近。
10.6.11 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大于0.50MPa时应减压,高大空间等场所经计算栓口动压确需超过0.50MPa者除外,但当超过0.70MPa必须减压。
10.6.12 汽车库内设置标准消火栓箱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国标图集《室内消火栓安装》15S202中的丁型非标消火栓箱,但应满足栓口高度为1.1m;人防区内的汽车库室内消火栓设置按《车库消规》相关规定执行。
10.6.13 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室内消火栓不应跨防火分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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