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10.12 建筑灭火器
10.12.1 灭火器的危险等级、配置种类、规格、保护距离等均应有详细说明,且图纸中应按规范要求绘制出灭火器。
10.12.2 公共建筑厨房按A类、B类、C类火灾计算灭火器的用量,取较大用量。
10.12.3 住宅建筑设置灭火器时,灭火器的布置应保证其最大保护距离覆盖公共区域;普通住宅按轻危险级配置灭火器,高级住宅按中危险级配置灭火器。
10.12.4 结合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的设置区域应按A类、B类、E类火灾、严重危险级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非机动车库按A类、E类火灾、严重危险级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10.12.5 室外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包括小区、单位内配套的室外停车位)需配置灭火器,并应考虑灭火器的使用温度。
10.12.2 公共建筑厨房按A类、B类、C类火灾计算灭火器的用量,取较大用量。
10.12.3 住宅建筑设置灭火器时,灭火器的布置应保证其最大保护距离覆盖公共区域;普通住宅按轻危险级配置灭火器,高级住宅按中危险级配置灭火器。
10.12.4 结合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的设置区域应按A类、B类、E类火灾、严重危险级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非机动车库按A类、E类火灾、严重危险级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10.12.5 室外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包括小区、单位内配套的室外停车位)需配置灭火器,并应考虑灭火器的使用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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