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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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水泥基防水材料

3.4.1 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的规定,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用量不应小于1.5kg/m²。
3.4.2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与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3.4.2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与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的性能指标
3.4.3 地下工程使用时,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掺外加剂、防水剂的砂浆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8. 0mm。
 

条文说明
3.4.1 针对水泥混凝土基层的粗糙度和特性,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使用时必须采取用量和厚度双重质量控制措施。
3.4.2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适用于混凝土、砂浆、砌体等基层。本条规定了这两类材料的关键性能指标,包括抗渗压力、粘结强度、抗冻性和吸水率。试验方法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JC/T 984和《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JC/T2090。掺入外加剂、防水剂的预拌防水砂浆的抗渗压力和粘结强度的试验方法可按照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执行。
3.4.3 聚合物水泥砂浆防水层的防水功能主要源于抗渗能力,要达到相应的抗渗能力,应具有一定的厚度。掺入外加剂、防水剂的砂浆防水层因为工作机理不同,需要足够的厚度才能达到抗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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