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55023-202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3 使用

5.3.1  脚手架作业层上的荷载不得超过荷载设计值。

5.3.2  雷雨天气、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雪、雾天气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霜后上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雪天应清除积雪。

5.3.3  严禁将支撑脚手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严禁在作业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5.3.4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脚手架工作状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受力杆件、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和连墙件应无缺失、无松动,架体应无明显变形;

    2  场地应无积水,立杆底端应无松动、无悬空;

    3  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应无损坏缺失;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应稳固,防倾、防坠、停层、荷载、同步升降控制装置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架体升降应正常平稳;

    5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应稳固。

5.3.5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应形成记录,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1  承受偶然荷载后;

    2  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后;

    3  大雨及以上降水后;

    4  冻结的地基土解冻后;

    5  停用超过1个月;

    6  架体部分拆除;

    7  其他特殊情况。

5.3.6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当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立即撤离作业人员,并应及时组织检查处置:

    1  杆件、连接件因超过材料强度破坏,或因连接节点产生滑移,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2  脚手架部分结构失去平衡;

    3  脚手架结构杆件发生失稳;

    4  脚手架发生整体倾斜;

    5  地基部分失去继续承载的能力。

5.3.7  支撑脚手架在浇筑混凝土、工程结构件安装等施加荷载的过程中,架体下严禁有人。

5.3.8  在脚手架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时,应在动火申请批准后进行作业,并应采取设置接火斗、配置灭火器、移开易燃物等防火措施,同时应设专人监护。

5.3.9  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在脚手架立杆基础下方及附近实施挖掘作业。

5.3.10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拆除防倾、防坠、停层、荷载、同步升降控制装置。

5.3.11  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升降作业时或外挂防护架在提升作业时,架体上严禁有人,架体下方不得进行交叉作业。

条文说明

5.3.1  控制脚手架作业层的荷载,是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规定脚手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是为了在脚手架使用中控制作业层上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的总和不超过荷载设计值总和,保证脚手架使用安全。在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时,是按脚手架的用途、搭设部位、荷载、搭设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搭设条件选择了脚手架的结构和构造,并通过设计计算确定了立杆间距、架体步距等技术参数,这也就确定了脚手架可承受的荷载总值。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总值不应超过荷载设计值,否则架体有倒塌危险。应特别注意的是,正常搭设的脚手架都有一定的安全储备,在脚手架的搭设中不按规范规定的构造要求搭设而降低架体的安全储备,或在脚手架的使用中随意增加荷载而降低架体的安全储备,这都是很危险的行为。

5.3.2  脚手架多是在室外搭设使用,易受雷雨、强风等恶劣天气影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雷雨天气、大风天气在架上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应停止架上作业。6级以上大风指风速在10.8m/s以上的风。在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架上作业过程中,除遇到本条罗列的天气条件外,其他可能导致高处作业风险的恶劣天气条件也应按相关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3.3  在作业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可能会使架体发生失稳、倾覆,而固定架设混凝土输送泵管、固定支撑脚手架、拉缆风绳等设施或设备,会使架体超载、局部失稳、产生过大振动等,从而危及作业脚手架使用安全。脚手架按正常使用条件设计和搭设时也并未考虑上述荷载情况,因为若将混凝土输送泵管、缆风绳、支撑脚手架、卸料平台等设备、设施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架承受的相应局部荷载难以确定,整个架体受力情况不清晰或架体承受的冲击荷载过大,因此,应禁止本条所列危及作业脚手架安全的行为发生。

5.3.4、5.3.5  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对架体的重要部位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消除脚手架安全隐患,是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内容,使脚手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别是遇有本规范第5.3.4条所列情况时,架体的使用环境或受力特性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本规范第5.3.5条中大雨是指日(24h)降水量为25mm~49.9mm的降雨或者1h降水量为8.1mm~16.0mm的降雨。如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杆件时,要有相应的加固措施,以保证架体安全。本规范第5.3.4条规定不允许缺失的杆件,是因为这些杆件都是主要承力杆件和保证架体稳定杆件,不可随意拆除。施工过程中对已损坏的安全网、栏杆等防护设施应及时更换。

5.3.6  脚手架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时间较长,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意外不利环境条件等作用危及脚手架安全,给使用中的脚手架带来安全隐患,遇有此类情况时应及时排除。特别是遇有本条所列情况时,应立即撤离架上作业人员,并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及时组织检查处置。

5.3.7  对于支撑脚手架,在架体上进行浇筑混凝土施工作业或进行钢结构构件安装作业等,均是向架体施加较大的荷载,在此过程中架体杆件处于受力变形的不稳定状态,此时架体下部有人是极不安全的。

5.3.8  在施工时,脚手架作业层上经常存放易燃、可燃物,动火作业若不采取防火措施,将极易引起火灾。本条规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和设专人监护是为了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本条中其他动火作业是指除电焊、气焊以外的烘烤、生明火炉等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

5.3.9  在脚手架基础下及附近挖掘作业,极易影响脚手架整体稳定,因此规定禁止进行挖掘作业。

5.3.10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处在可上下移动的运动状态,此时,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是架体防倾覆、防坠落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人为拆除或人为失效。荷载控制装置是升降脚手架升降机位荷载控制设施,其在升降工况下可控制升降脚手架局部超载、欠载,也必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3.1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升降工况下,架体是处在可上下移动的运动状态,此时,架体上及架体下方有人作业是非常危险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进行升降作业时,架体上的作业人员应按照统一指挥号令及时撤离,架体下方的作业人员也应全部撤离。应在确认作业人员均撤离后再进行升降作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