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06-2021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第七章 相关指标

第四十九条 中医医院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五十条 中医医院的经济评价与后评估应执行国家现行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与后评估的方法与参数的规定。
条文说明
第四十九条 本条确定了中医医院建筑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各中医医院项目的建筑形式、建设标准相差较大,导致投资指标有较大差别。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物,其建筑工程造价可按照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第五十条 本条明确了中医医院应进行经济评价与后评估。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