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7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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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锅筒、集箱

4.1.1 吊装前,应对锅筒、集箱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筒、集箱表面和焊接短管应无机械损伤,各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2 锅筒、集箱两端水平和垂直中心线的标记位置应正确,当需要调整时,应根据其管孔中心线重新标定或调整;

    3 胀接管孔壁的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12.5μm,且不应有凹痕、边缘毛刺和纵向刻痕;管孔的环向或螺旋形刻痕深度不应大于0.5mm,宽度不应大于1mm,刻痕至管孔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4mm;

    4 胀接管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 胀接管孔的允许偏差(mm)

4.1.2 锅筒应在钢架安装找正并固定后起吊就位。不是由钢梁直接支持的锅筒,应安设牢固的临时性搁架。临时性搁架应在锅炉水压试验灌水前拆除。

4.1.3 锅筒、集箱就位找正时,应根据纵向和横向安装基准线以及标高基准线对锅筒、集箱中心线进行检测(图4.1.3),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图4.1.3锅筒、集箱间的距离

表4.1.3 锅筒、集箱安装的允许偏差(mm)

表4.1.3锅筒、集箱安装的允许偏差(mm)

4.1.4 安装前,应对锅筒、集箱的支座和吊挂装置进行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触部位圆弧应吻合,局部间隙不宜大于2mm;

    2 支座与梁接触应良好,不得有晃动现象;

    3 吊挂装置应牢固,弹簧吊挂装置应整定,并应进行临时固定。

4.1.5 锅筒、集箱就位时,应在其膨胀方向预留支座的膨胀间隙,并应进行临时固定。膨胀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1.6 锅筒内部装置的安装,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筒内零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

    2 蒸汽、给水连接隔板的连接应严密不泄漏,焊缝应无漏焊和裂纹;

    3 法兰接合面应严密;

    4 连接件的连接应牢固,并应有防松装置。

条文说明

4.1.1 本条第3款的管孔加工表面粗糙度、第4款的胀接管孔的允许偏差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管锅炉 第5部分:制造》GB/T 16507.5-2013的有关规定制订的。胀接管孔壁的表面粗糙度数值为轮廓算术平均偏差。

4.1.2 施工中,不由钢梁直接支撑的锅筒是在受热面管安装完成后由受热面管系支撑,所以在锅筒安装找正后,应做临时性搁架固定,这在施工图上是没有的,是施工时需要釆取的必要措施。

4.1.3 锅筒、集箱安装,均以主锅筒为准来确定相关的集箱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及中心线。对上下锅筒横向中心线相对偏移的控制,有利于穿管和胀接工作。本条是对锅筒、集箱安装就位找正、调平阶段的规定,检测后应做出记录。由于在胀接过程中,胀接管头在管孔处有轴向延伸,因此锅炉胀接后,其安装找正、调平的原有测量数值往往会发生变化。施工过程中,在胀接后,临时性搁架以及临时性固定件拆除前可进行复查。当发现原测量数值发生变化时,除操作不当,或临时性固定措施失误引起的变化外,这种变化是允许的。

4.1.5 锅筒、集箱在冷态下就位、找正后,热态下会向自由端产生膨胀,本条单独明确规定的目的是防止疏忽这一问题,产生事故。膨胀间隙的大小,随机技术文件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值预留;无规定的,按锅筒、集箱热线胀系数计算预留膨胀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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