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4.2 地基处理与垃圾坝工程
4.2.1 填埋场的场底、四周边坡、垃圾堆体边坡必须满足整体及局部稳定性要求。
4.2.2 填埋场场底必须设置纵、横向坡度,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
4.2.3 填埋场场底坡度较大时,应在下游建垃圾坝,垃圾坝应能有效防止垃圾向下游的滑动,确保垃圾堆体的长期稳定。
条文说明
4.2.1 规定了填埋场稳定性的性能要求。防渗系统工程涉及大面积的土石方工程,不仅要保证垃圾填埋场基础整体结构稳定,还应保证垃圾填埋场不会出现滑坡、垮塌、倾覆等影响局部稳定性的情况。
4.2.2 规定了填埋库区库底坡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坡度的要求是为了确保填埋库区库底渗沥液收集系统能自重流导排。如受地下水埋深、土方平衡、平原型填埋场高差和整体设计的影响,可适度降低导排管纵向的坡度要求,但要保证不小于1%的坡度。
4.2.3 规定了垃圾坝的设置要求。填埋区坡度较大时,垃圾向下的滑动力大,易发生滑坡事故,因此需在下游建设稳定性好的挡坝,防止垃圾的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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