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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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转运调配

6.2.1 转运调配场应配置接收及储存系统、堆垛设备、粉尘控制系统、配套设施等。

6.2.2 进场建筑垃圾应根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及其细分分类堆放,并应设置标识。

6.2.3 转运调配场应合理设置开挖空间及进出口。

6.2.4 转运调配场应配备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配备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

条文说明

6.2.1 规定了转运调配场为了满足设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应具备的功能。

6.2.2 规定了转运调配场进厂垃圾分类堆放的要求。

6.2.3 规定了转运调配场开挖空间和进出口设置的安全要求。

6.2.4 规定了转运调配场装载设备的配置要求,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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