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燃烧器
7.3.1 燃烧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燃烧器的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并应防止火焰直接冲刷周围的水冷壁管;
2 调风器喉口与油枪的同轴度不应大于3mm;
3 油枪、喷嘴和混合器内部应清洁,且无堵塞现象。油枪应无弯曲变形,雾化试验应合格。
7.3.2 燃烧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烧器喷口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2 各燃烧器间距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3 边缘位置燃烧器与锅炉立柱中心线距离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4 调风装置调节应灵活、可靠,且不应有卡、擦、碰等异常声响;
5 燃烧器与墙体接触处,应密封严密。
7.3.3 扰动式及带有调整机构的燃烧器燃烧装置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第7.3.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次风挡板与风壳间应留有适当的膨胀间隙;
2 一二次风管同心度允许偏差,不带调整机构时应小于或等于5mm,带调整机构时应小于或等于3mm;
3 一二次风管的连接处应严密不漏风。
7.3.4 固定式及摆动式缝隙燃烧器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第7.3.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口与一次风道间隙应为5mm~8mm;
2 喷口与二次风道肋板间间隙应为10mm~15mm;
3 二三次风口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2mm;
4 喷口摆动角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带动角度的刻度指示应正确。
7.3.5 燃油燃烧器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第7.3.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枪应平直于燃烧器内;应确保油枪内剩余燃油能自然流向炉内,油枪内部应保持通畅;
2 油枪与配风器应保持同心,喷嘴与旋流扩散器的距离和旋流方向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
3 油枪推进机构应操作灵活,无卡涩。
7.3.6 大风箱燃烧装置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第7.3.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次风的滑动风门应预留热膨胀间隙,并应保证在运行中操作灵活;
2 电气引燃的电极操作装置不应卡涩;
3 点火用的可燃气体系统应做气密性试验。
7.3.7 各种燃烧装置安装时,不应妨碍受热面自由膨胀,并应防止燃烧器喷口将煤粉气流直接冲刷受热面管。
7.3.8 燃烧器调节挡板操作装置应开关灵活,准确到位,调节挡板操作端上应有调节挡板实际位置的标识,应能准确指示挡板的实际位置。
7.3.9 摆动式燃烧器与煤粉管道连接时,不宜使摆动式燃烧器承受外力。煤粉燃烧器的喷嘴有摆动要求时,一次风室喷嘴、煤粉管与密封板之间应有装配间隙,装配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
7.3.1 为了防止火焰直接冲刷周围的水冷壁管使其使用寿命缩短,安装燃烧器的预留孔位置应设置正确。
7.3.2 本条依据长期施工经验制订。
7.3.3~7.3.9 条文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管锅炉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GB/T 16507.8-2013的有关规定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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