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工程验收
10.0.1 锅炉带负荷试运行符合本标准第9.4.5条的规定后,应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10.0.2 现场组装的锅炉安装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开工报告;
2 锅炉技术文件清查记录,包括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
3 设备缺损件清单及修复记录;
4 基础检查记录;
5 钢架安装记录;
6 钢架柱腿底板下的垫铁及灌浆层质量检查记录;
7 锅炉本体受热面管子通球试验记录;
8 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9 锅筒、集箱、省煤器、过热器及空气预热器安装记录;
10 管端退火记录;
11 胀接管孔及管端的实测记录;
12 锅筒胀管记录;
13 受热面管子焊接质量检查记录和检验报告;
14 压力试验记录及签证;
15 锅筒内部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16 风机、除尘器、烟风道等辅助设备安装和调试记录;
17 炉排安装及冷态试运行记录;
18 炉墙施工记录;
19 耐火混凝土试验记录;
20 仪表试验记录;
21 漏风试验记录;
22 烘炉、煮炉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23 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2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5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26 管材、管件、焊材质量证明书;
27 阀门、弯头等管件合格证;
28 受热面管、主蒸汽管、主给水管焊接质量检查记录和无损检测报告;
29 带负荷正常连续48h试运行记录。
10.0.3 整体出厂的锅炉安装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开工报告;
2 锅炉技术文件清查记录,包括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
3 设备缺损件清单及修复记录;
4 基础检查记录;
5 锅炉本体安装记录;
6 风机、除尘器、烟囱安装记录;
7 给水泵、蒸汽泵或注水器安装记录;
8 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9 炉排冷态试运行记录;
10 压力试验记录及签证;
11 水位表、压力表和安全阀安装记录;
12 烘炉、煮炉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3 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1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 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16 管材、管件、焊材质量证明书;
17 阀门、弯头等管件合格证;
18 主蒸汽管、主给水管焊接质量检查记录和无损检测报告;
19 带负荷正常连续4h~24h试运行记录。
10.0.1 为了避免安装单位误解成“既然试运行由使用单位派生产人员负责全面操作运行工作,则工程验收移交手续就可在此前办理”,特加此条。
10.0.2、10.0.3 条文规定了交工时应提交的各种质量证明资料和检验资料,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对资料的要求统一起来。
- 上一节:9.4 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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