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 XF499.1-2010
7.14 电引发器性能试验
7.14.1 启动电流测定
将电引发器两引线分别接在恒流源两端,在额定电压下,调节电流输出直至电引发器动作,试验电引发器的数目为10具。
7.14.2 安全电流测定
将电引发器两引线分别接在恒流源两端,在额定电压下,给电引发器通以150mA的电流,通电时间5min。试验电引发器的数目为10具。
7.14.3 静电感度试验
静电放电对电引发器的作用可以等效看成充电到一定电压的电容器,通过一规定电阻,对电引发器进行放电。静电感度试验原理如图5所示。
模拟人体带电静电感度时,电容器电容为500pF±25pF,串联放电电阻为5000Ω±250Ω,直流高压电源输出电压为25000V±500V。用充电到25000V±500V的500pF±25pF电容器,通过5000Ω±250Ω的电阻对电引发器两引线进行放电。
7.14.4 加速寿命试验
电引发器的试验寿命时间是通过修正的阿累尼乌斯(Arrhenius)方程,见式(2),由高温下的试验时间,推算出常温下的贮存时间。
式中:
t0——常温(21℃)贮存时间,单位为天(d);
t1——高温(71℃)试验时间,单位为天(d);
τ——加速系数。
τ按式(3)计算:
式中:
r——反应速度温度系数,取r=2.7;
T1——高温试验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T0——常温贮存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A——与反应温度系数对应的温度变化常数,取A=10K。
高温试验后,通过式(2)换算出电引发器在常温下的贮存时间,与生产单位所提供气溶胶发生剂的贮存有效期相比较。
7.14.5 动作可靠性试验
经安全电流检查后的30具电引发器,通以启动电流进行动作试验。
将电引发器两引线分别接在恒流源两端,在额定电压下,调节电流输出直至电引发器动作,试验电引发器的数目为10具。
7.14.2 安全电流测定
将电引发器两引线分别接在恒流源两端,在额定电压下,给电引发器通以150mA的电流,通电时间5min。试验电引发器的数目为10具。
7.14.3 静电感度试验
静电放电对电引发器的作用可以等效看成充电到一定电压的电容器,通过一规定电阻,对电引发器进行放电。静电感度试验原理如图5所示。
模拟人体带电静电感度时,电容器电容为500pF±25pF,串联放电电阻为5000Ω±250Ω,直流高压电源输出电压为25000V±500V。用充电到25000V±500V的500pF±25pF电容器,通过5000Ω±250Ω的电阻对电引发器两引线进行放电。
7.14.4 加速寿命试验
电引发器的试验寿命时间是通过修正的阿累尼乌斯(Arrhenius)方程,见式(2),由高温下的试验时间,推算出常温下的贮存时间。

t0——常温(21℃)贮存时间,单位为天(d);
t1——高温(71℃)试验时间,单位为天(d);
τ——加速系数。
τ按式(3)计算:

r——反应速度温度系数,取r=2.7;
T1——高温试验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T0——常温贮存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A——与反应温度系数对应的温度变化常数,取A=10K。
高温试验后,通过式(2)换算出电引发器在常温下的贮存时间,与生产单位所提供气溶胶发生剂的贮存有效期相比较。
7.14.5 动作可靠性试验
经安全电流检查后的30具电引发器,通以启动电流进行动作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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