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
8.3 环境保护
8.3.1 工程建设应优先采用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
8.3.2 在工程建设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降低产生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8.3.3 基站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同时不应影响周边建筑及环境的日照水平。
8.3.4 基站建设及运行中应避免产生光污染,同时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
8.3.5 基站设备对电磁辐射保护、噪声控制、废旧物品的回收及处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标准》GB/T51391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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