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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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工艺流程控制

7.2.1 选矿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应按工艺流程分系统集中控制。处于连续物流线上的设备应纳入集中控制系统,该系统应按其相对独立的工艺流程划分。需要时,可按有相当贮矿能力的矿仓或料槽划分。
7.2.2 集中控制装置应具有集中和就地控制功能,且两种功能应能相互转换。集中控制时,机旁启动按钮应失效,但机旁停车按钮(开关)不应失效,或应另外设置标志明显、具有紧急停车功能的不自复按钮(开关)。
7.2.3 急停回路控制应采用硬接线。
7.2.4 影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信号应接入控制系统。
7.2.5 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应设置下列信号:
    1 启动预告信号;
    2 状态信号;
    3 主要生产工作站之间的联系信号;
    4 事故信号和紧急停车信号。
7.2.6 当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控制系统应设置具有模拟显示和集中控制功能的装置。
7.2.7 工艺流程中主要生产流程设备(单元机组除外)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实现集中控制时,正常启动宜采用逆矿物流方向依次或成组启动,也可采用顺矿物流方向依次或成组启动。当采用顺矿物流方向启动时,系统应具备转换为逆矿物流方向启动的功能。当采用有触点元件控制时,正常启动宜采用逆矿物流方向启动。
    2 正常停车时应先停给矿设备,再按顺矿物流方向依次逐台停车或分组停车。
7.2.8 具有单元机组的生产流程线,启动时应先启动单元机组,停车时应先停物料系统,后停单元机组。当单元机组以后的物料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中断其入口(加料)机械设备的运行,不得立即停止单元机组。
7.2.9 集中控制室宜设在主厂房外独立的建筑物内,也可设在主厂房内适宜的地点。
条文说明
7.2.1 本条中的“主要生产设备”系指:选矿厂中的碎矿、磨矿、选矿、过滤等生产设备,选煤厂中的原煤、重选、筛选、压滤、干燥、装车等系统中的生产设备。
    在我国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计算机的硬件和控制系统的相关网络系统也已相当成熟、可靠,并已得到普遍应用。
    大、中型选矿厂控制装备水平,应采用网络结构,设置功能完备的控制主机、软件、大型显示终端及其他外围设备,信息采集应全面;小型选矿厂控制装备水平,应设中、小型控制主机和必要的外围设备。
7.2.2 无论在何种控制方式下,当岗位人员或巡视人员发现设备或现场有异常时,均可及时对现场机旁的事故停车按钮(非自复式)或检修开关等立即进行停车操作,以免事故扩大,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2.3 本条文为新增条款。设置急停控制回路,是为了保证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设备而及时停止设备,为保证控制回路可靠断开主回路装置,因此规定采用硬接线方式。当用电设备现场设置能可靠断开主回路的设备时,急停控制回路接线可采用其他方式。
7.2.4 本条文为新增条款。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信号是为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而设的措施,故将全部的安全信号必须纳入控制系统。
7.2.5 状态信号包括设备运行信号、翻板位置信号、闸门位置信号、料位信号、液位信号等。
7.2.6 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一般应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模拟显示和正常操作应由显示器和计算机操作来完成,可以与视频监控共用大屏幕监视系统,不宜另设其他模拟显示装置和操作台。模拟显示宜包括:设备运行信号,闸阀、闸门位置信号和必要的料位、液位信号等。本条不排除采用其他控制方式时,选择与其相应的显示装置和操作台。
7.2.7 正常启动采用顺矿物流向延时依次起动时,可减少机械空转时间,节省电能。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时,用软件编程实现顺矿物流或逆矿物流起动方式的转换是很方便的,故可根据需要选用其中一种控制方式。
7.2.8 由于破碎机、球(棒、自)磨机等较大型设备,一般均各自配有一套冷却、润滑或液压油系统等,从而构成了一套相对独立的单元机组控制保护系统,并配有相应的数字和模拟量信号接口。其启动和停车的制约条件较多,准备时间相对较长。它们不同于一般较单一的机械设备,因此不宜频繁开、停车。当其参与工艺生产流程联锁控制系统时,开车时应先启动,停车时应后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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