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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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管道布置和敷设

4.4.1 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应预埋防水套管,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4.4.2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墙体两侧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2 管道或管道保温层的外表面的上、下应有相应的净空;
    3 管道在穿墙处应设置补偿器,宜采用方形补偿器,且水平安装。
4.4.3 当管道中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4.4.4 管道及管道的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4.4.5 当管道穿越墙壁和楼板时,宜敷设在金属或塑料套管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
    2 其他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
    3 套管的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
    4 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应与饰面相平;
    5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实的阻燃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且端面应抹光滑;套管与薄壁不锈钢管间填入的阻燃材料不得含有卤素离子;
    6 安装在墙内的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宜使用密实的阻燃材料填实,且端面应抹光滑;
    7 套管内不得有管道接口;
    8 当采用钢套管时,管道与套管之间应衬垫橡胶圈。
4.4.6 管道距离墙面的净距离,应根据管道支架的安装要求和管道的固定要求等条件确定。
4.4.7 当横管直埋墙体时,预留的管槽应经结构设计,未经结构专业的许可,不得在墙体横向开凿宽度超过300mm的管槽。
4.4.8 薄壁不锈钢管的管道布置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管道嵌墙敷设或埋设在建筑垫层内时,管外壁应采取防腐蚀措施或管材采用覆塑薄壁不锈钢管,管道不得采用卡凸式等有螺纹的连接方式;
    2 管材、管件应匹配,允许偏差不同的管材、管件不得混用;
    3 当管道采用沟槽式连接,卡箍材质宜采用不锈钢铸钢;当沟槽接头采用碳钢螺栓、螺母时,应做好绝缘处理;
    4 管道支架宜采用不锈钢材质,当采用碳钢支架时,支架与管道之间应衬垫塑料或橡胶。
4.4.9 铜管的管道布置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给水铜管管道系统中,不宜直接连接碳钢管;
    2 埋地铜管宜采用塑覆铜管;
    3 嵌墙暗敷的铜管宜采用塑覆铜管,槽内铜管应采取固定措施;
    4 当铜管穿越楼板时,套管宜使用塑料套管,当采用钢套管时,铜管与套管之间应衬垫橡胶圈。
4.4.10 当管道有抗震设防要求时,管道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管道布置和敷设的要求,包括明设和暗设的要求,不得敷设的场所、管道与其他管材的间距要求,管道井尺寸、套管设置、管道穿越楼板等结构体要求,管道防水、防结露、防冻等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均有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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