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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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管道绝热

4.7.1 当管道室外埋地敷设时,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4.7.2 当管道在室内外明敷,且有可能冰冻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4.7.3 室内明敷和非直埋暗装的热水管道应保温。当给水管道可能结露,并会影响环境时,管道应做防结露保温层。
4.7.4 当管道需保温时,管道的保温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有关规定。
4.7.5 管道保温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可采用橡塑海绵或柔性泡沫橡塑;
    2 在有雨水入侵和湿度较高的场所,应采用闭孔保温材料,在保温层外应有外保护层,外保护层应采取防潮措施,有效地防止雨水进入保温层;
    3 薄壁不锈钢管的保温材料应选用不含可溶性卤素离子的材料,宜采用发泡聚乙烯、发泡聚四氟乙烯、酚醛泡沫、发泡聚氨酯、玻璃棉、珍珠岩等保温材料。
4.7.6 伴热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碳钢伴热管与薄壁不锈钢管之间应采用非金属材料隔开;
    2 当介质或管道材料不允许产生局部过热时,在伴热管与被伴热管之间应采用隔热件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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