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园设计标准 CJJ/T30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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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给水排水设计

4.4.1 植物园用水宜包括植物园内公共建筑用水、直饮水、绿化灌溉用水、场地和道路冲洗用水、水景补水、消防用水、管网漏损和未预见用水。
4.4.2 根据气象、土壤、植被、地形等因素,植物灌溉宜使用微喷、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本树下宜采用微喷、滴灌等灌溉方式;
    2 热带雨林区和阴生植物区可利用喷雾设备创造阴湿生境,湿度和雾气浓度可根据所种植物品种的需求确定,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4.4.3 温室给水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展览温室内绿化浇灌水应优先采用经过处理的雨水水源,对含有较高可溶性盐分的水源,应设置去离子装置降低可溶盐的含量;
    2 用于展览温室的浇灌、加湿、降温的水源应进行消毒灭菌;
    3 展览温室建筑内的明露给水排水管网应有防结露措施;
    4 隔离检疫温室的排水应单独收集,并应经消毒杀菌设施处理后排放。

条文说明
4.4.1 植物园中有多种用水情况,主要的大量用水是绿化灌溉用水。直饮水和园林建筑生活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计算并计入绿地生活总用水量。
    为了保证场地、园路的清洁,降低硬地的扬尘,防止透水地面的材料空隙被沙尘堵塞,降低透水效果,需要预留场地、园路的冲洗水量。冲洗水量应根据铺面种类确定,一般采用2.0L/(m2·d)~3.0L/(m2·d)。
    若水景池水除自身造景外还有他用,如绿化灌溉、兼作消防水池等,则补水量还应计入其他用途的水量。
    消防用水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作了规定。植物园内的建筑、停车场等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如有烧烤区,可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第7.1.5条第3款“Ⅳ类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小于10L/s”进行设计。
4.4.2 植物园中不同植物的需水要求大相径庭,有些植物耐旱,有些植物耐水;温度、湿度的变化也会影响植物对水的需求;土壤的入渗性和保水性也会对植物的灌溉水量产生影响。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应根据当地不同的气候条件、种植的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状、浇灌方式和制度等因素综合确定绿化灌溉用水量。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提倡采用节水型的灌溉设备和技术,实行节水型的灌溉方式。喷灌和微灌设计在现行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 50085和《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 50485中作了规定。
4.4.3 本条对温室给水排水系统作了规定。
    1 温室土壤为封闭土壤,无自然雨水浇灌,长期采用自来水或其他盐分较高的水源易产生盐碱化、土壤板结等现象。根据胡永红、黄卫昌等编著的《展览温室与观赏植物》中的相关研究,温室浇灌水源的水质指标分类见表1。
表1 温室浇灌水源的水质指标分类
注:温室浇灌水源一般要达到良好以上。长期采用水质指标处于尚可以下的浇灌水源,应根据不同的水质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
    2 温室内植物对病原、虫害等抵抗力较弱,应尽量减少外来因素对植物的影响。所用水源宜采用紫外线、臭氧等方法消毒灭菌。当采用含氯离子类的消毒剂时,需要注意氯离子对植物生长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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