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园设计标准 CJJ/T300-2019
5.2 露地专类园种植设计
5.2.1 露地专类园的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符合植物系统分类的专类植物;
2 应选择具有良好观赏特性和特殊生态价值的专类植物;
3 应选择符合地域性区系的植物或植物群落;
4 应选择具有城市绿化应用功能的植物;
5 应选择具有重要的科研、科普、生态、经济、人文价值及珍稀濒危的植物;
6 应选择经过引种隔离、驯化繁育,基本适应本地区环境、无入侵风险的引入植物。
5.2.2 露地专类园的植物应包括野生种及种以下单位、栽培品种以及有特殊价值的种质资源。
5.2.3 对有毒有害的植物应设立警示标志,并应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
5.2.4 盲人植物园应选择具有特殊形态、有触摸感和具挥发性芳香物质的植物,在园路两侧盲人可触摸的区域宜重点配置。
5.2.5 药用植物园宜根据植物的药用价值、药效特点及生长习性配置植物,宜融入医药文化,结合岩石、水体等进行设计。
5.2.6 植株迁地保护数量宜为乔木每种8株~10株、灌木每种8株~20株、珍稀木本植物每种3株~8株、草本植物每种2m2~10m2,乔灌木每种应有1株~2株孤赏的标本树。
5.2.6 植株迁地保护数量宜为乔木每种8株~10株、灌木每种8株~20株、珍稀木本植物每种3株~8株、草本植物每种2m2~10m2,乔灌木每种应有1株~2株孤赏的标本树。
条文说明
5.2.1 露地专类园是植物展示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仅是植物种类的排列展示,要重视植物景观的营造,突出各个植物专类园的鲜明特色和与众不同的植物景观。
5.2.4 紧靠园路两侧种植植物是为了方便盲人游客触摸和感知植物的茎、叶、花、果。
5.2.5 按照药用价值配置药用植物,使游客更直接、更直观地对植物进行了解和对比,针对性强,有利于普及药用植物知识。
药用植物中矮生灌木、宿根植物较多,与岩石园景观有机结合,既有实用价值,景观也优美。
5.2.6 配置标本树是为了方便游客观察植物,了解植物的自然形态和生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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