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
6.2 驳岸设计
6.2.1 居住绿地中水体驳岸,宜采用生态护坡入水;当为垂直驳岸时,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宜控制在0.3m~0.5m。
6.2.2 寒冷地区的水体,其驳岸基础的埋深应在冰冻线以下。
条文说明
6.2.1 居住绿地水体的驳岸形式主要有垂直式驳岸及缓坡式驳岸。缓坡式驳岸为体现其生态性,建议采用生态护坡的形式入水,如自然草坡、木桩、石笼网等等,水边种植湿生、水生植物;垂直式驳岸为体现其亲水性,建议岸顶离水面不要太高,结合本标准第6.1.4条的规定,高差若为0.3m,则岸顶至水底的高差为1.0m;高差若为0.5m,则岸顶至水底的高差为1.2m。
6.2.2 寒冷地区,其土层在冬季会冻结,因此居住绿地中的水体驳岸很容易受冻胀而遭到破坏。基础受冻后使整个基础及上部发生断裂,因此,寒冷地区水体驳岸基础要求设置在冰冻线以下;另外,也要防止水体结冰后对驳岸的挤压,造成驳岸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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