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7.2 暖通空调
7.2.1 监狱建筑设置暖通空调的房间,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及卫生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7.2.2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监狱建筑,应设置集中供暖系统。集中供暖系统的热媒应采用热水。供暖系统的计量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
7.2.3 集中供暖系统中,用于调节和检修的设施应设安全防范设施,并不应设在罪犯寝室内或罪犯易接触到的部位。
7.2.4 中度戒备监狱的监舍楼、医院、禁闭监室宜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高度戒备监狱(监区)的监舍楼、医院、禁闭监室应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7.2.5 严寒和寒冷地区罪犯寝室宜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
7.2.6 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宜按监区分楼层设置。
7.2.7 当设置蒸汽锅炉为伙房提供蒸汽时,伙房蒸汽用量可为0.5t/千人。
7.2.8 安装在罪犯寝室的供暖及通风设施应设安全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7.2.2 监狱建筑一般均自设有独立的锅炉房,因此采用集中采暖系统是合适的。监狱中建筑的功能和数量比较多,根据不同监狱的管理要求,可以采用不同的计量方式。
7.2.3 主要是防止罪犯利用寝室内可触及的采暖设施进行自残或搞破坏。
7.2.4 在罪犯寝室,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管道为暗装,不用采取另外的安全防护措施,便于对罪犯的管理。
7.2.5 罪犯寝室人员较多,设置通风系统以保证其室内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7.2.6 监舍楼每层为一个监区,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按监区设置便于管理和维护。
7.2.7 按燃气用气量指标计算折合用热量为350kW/千人;蒸米饭36kg(蒸馒头27kg)约需电量为13.5kW,按每人每顿0.5kg计,做主食用电量折合为热量需要187.5kW/千人~250kW/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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