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统一各种材料的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使结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整个结构、组成结构的构件以及地基基础的设计;适用于结构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设计;适用于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根据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原则制定,是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的基本要求。
1.0.4 建筑结构设计宜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当缺乏统计资料时,建筑结构设计可根据可靠的工程经验或必要的试验研究进行,也可采用容许应力或单一安全系数等经验方法进行。
1.0.5 制定建筑结构荷载标准、各种材料的结构设计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时,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准则,并应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
1.0.6 建筑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 本标准是我国建筑结构领域的一本重要的基础性国家标准,是制定建筑结构其他相关标准的基础。本标准对各种材料的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作出了统一规定,其目的是使设计建造的各种材料的建筑结构能够满足确保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的要求。
“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各类工程结构发展的主题,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本次修订中增加了“使结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对于建筑结构而言,可持续发展需要考虑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内容:
1 经济方面。应尽量减少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维修直至拆除等各阶段费用的总和,而不是单纯从某一阶段的费用进行衡量。以墙体为例,如仅着眼于降低建造费用而使墙体的保暖性不够,则在使用阶段的采暖费用必然增加,就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 环境方面。要做到减少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减少污染。建筑工程对环境的冲击性很大。以建筑结构中大量采用的钢筋混凝土为例,减少对环境冲击的方法有提高水泥、混凝土、钢材的性能和强度,淘汰低性能和强度的材料;提高钢筋混凝土的耐久性;利用粉煤灰等作为水泥的部分替代用品(生产水泥时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利用混凝土碎块作为骨料的部分替代用品等。
3 社会方面。要保护使用者的健康和舒适,保护建筑工程的文化价值。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还是发展,建筑结构的性能、功能必须好,能满足使用者日益提高的要求。
为了提高可持续性的应用水平,国际上正在做出努力,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编制的国际标准或技术规程有《房屋建筑的可持续性——总原则》ISO 15392、《房屋建筑的可持续性——建筑工程环境性能评估方法框架》ISO/TS 21931(Sustainability in building construction—Framework for methods of assessment for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of construction work)等。
1.0.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作为我国建筑结构领域的一本基础标准,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适用于整个结构、组成结构的构件及地基基础的设计;适用于结构的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也适用于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1.0.4 我国在建筑结构设计领域积极推广并已得到广泛采用是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排斥其他有效的结构设计方法,采用什么样的结构设计方法,应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需要以大量的统计数据为基础,当不具备这一条件时,建筑结构设计可根据可靠的工程经验或通过必要的试验研究进行,也可继续按传统模式采用容许应力或单一安全系数等经验方法进行。
荷载对结构的影响除了其量值的大小外,荷载的离散性对结构的影响也相当大,因而不同的荷载采用不同的分项系数,如永久荷载分项系数较小,风荷载分项系数较大;另一方面,荷载对地基的影响除了其量值大小外,荷载的持续性对地基的影响也很大。例如对一般的房屋建筑,在整个使用期间,结构自重始终持续作用,因而对地基的变形影响大,而风荷载标准值的取值为平均50年一遇值,因而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影响均相对较小,有风组合下的地基容许承载力应该比无风组合下的地基容许承载力大。
基础设计时,如用容许应力方法确定基础底面积,用极限状态方法确定基础厚度及配筋,虽然在基础设计上用了两种方法,但实际上也是可行的。
除上述两种设计方法外,还有单一安全系数方法,如在地基稳定性验算中,要求抗滑力矩与滑动力矩之比大于安全系数K。
钢筋混凝土挡土墙设计是三种设计方法有可能同时应用的一个例子:挡土墙的结构设计采用极限状态法,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抗滑移稳定性)验算采用单一安全系数法,地基承载力计算采用容许应力法。如对结构和地基采用相同的荷载组合和相同的荷载系数,表面上是统一了设计方法,实际上是不正确的。
设计方法虽有上述三种可用,但结构设计仍应采用极限状态法,有条件时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法。欧洲规范为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于土工设计,使极限状态方法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得以全面实施,已经作出努力,在欧洲规范7《土工设计》(Eurocode 7 Geotechnical design)中,专门列出了土工设计状况。在土工设计状况中,各分项系数与持久、短暂设计状况中的分项系数有所不同。因缺乏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基础,本次修订未能对土工设计状况作出明确的表述。
1.0.5、1.0.6 本标准是制定建筑结构荷载标准和各种材料建筑结构设计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但并不能替代它们。如从结构设计看,本标准主要制定了各种材料建筑结构设计所共同面临的各种基本变量(作用、环境影响、材料性能和几何参数)的取值原则、作用组合的规则、作用组合效应的确定方法等,结构设计中各基本变量的具体取值及在各种受力状态下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具体计算方法,应由各种材料建筑结构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作出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