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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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 结构可靠度校准

E.3.1  结构可靠度校准是用可靠度方法分析按传统方法所设计结构的可靠度水平,也是确定设计时采用的可靠指标的基础,校准中所选取的结构构件应具有代表性。

E.3.2  结构可靠度校准可采用下列步骤:

    1  确定校准范围,选取结构物类型或结构材料形式,根据目标可靠指标的适用范围选取代表性的结构构件和构件的破坏形式;

    2  确定设计中基本变量参数的取值范围;

    3  对传统设计方法的表达式和其中的设计参数取值进行分析;

    4  计算不同构件的可靠指标βi

    5  根据结构构件在工程中的应用数量和重要性,确定一组权重系数ωi,应满足下式要求:

    6  按下式确定所校准结构构件可靠指标的加权平均值:

E.3.3  结构安全等级采用目标可靠指标进行表达时,二级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目标可靠指标βt应根据可靠度校准的βm经综合分析和判断确定;一级和三级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宜在二级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目标可靠指标的基础上提高和降低0.5确定。

条文说明

E.3.1  结构可靠度校准的目的是分析现行设计标准规范中结构设计方法所赋予结构的可靠度水平和确定结构设计的目标可靠指标,以保证结构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校准法的基本思想是利用可靠度方法,计算按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设计的结构的可靠指标,进而确定今后结构设计的可靠度水平。这实际上是承认按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设计的结构的平均可靠水平是合理的。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必要时要在可靠度校准的基础上对结构的目标可靠指标进行调整。所以结构可靠度校准是结构可靠度设计的基础。

E.3.2  本条说明了结构可靠度校准的一般步骤,这一步骤只供参考,对于不同的结构,可靠度分析的方法可能不同,校准的步骤可能也有所差别。

    选取结构物类型或结构材料形式是指可靠度校准所考虑的结构物的类型,如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

    确定设计中基本变量参数的取值范围是指设计参数的变化范围,如可变作用的标准值与永久作用的标准值比值的范围, 目的是可靠度校准能够涵盖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设计表达式和其中的设计参数取值决定了所设计结构的可靠度水平,设计表达式如抗弯设计表达式,抗剪设计表达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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