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GB/T50379-2018
1 总则
1.0.1 为加强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建设勘察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
1.0.3 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活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修订的,本标准修订目的是促进勘察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本次修订的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1:2015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 T19001-2016有关规定。本次修订体现了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变化,既反映现代国际质量管理的新趋势,又与我国工程勘察行业需求相结合。
1.0.2 本标准适用于勘察企业。《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79-2006主要针对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随着传统工程勘察业务与国际岩土工程业务的接轨,目前岩土工程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土木工程建设中所有与岩体和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因此,本次修订后,除保留岩土工程勘察规定外,还补充了对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土工试验及水质分析、岩土工程检测、岩土工程监测、岩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过程的规定。工程勘察企业应按照本标准原则,对其从事的其他专业作出相应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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