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6.5 混凝土墙
6.5.1 当混凝土墙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补强处理:
1 墙体承载力不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 墙体尺寸、配筋及轴压比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墙体混凝土强度偏低或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
4 混凝土中含有有害骨料。
6.5.2 混凝土墙体的补强宜采用增大截面法、粘贴钢板法等方法。当墙体仅为横向配筋不足时,宜采用粘贴钢板法加固,在墙体表面设置水平横向扁钢,也可新抹(浇)混凝土。
6.5.3 当混凝土中存在有害骨料时,宜采用置换有害混凝土的方法进行加固,并应进行临时支撑设计。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