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年版)
3 交通调查
3.0.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进行交通调查。
3.0.2 交通调查内容应包括所在地区的路网现状、沿线土地利用现状、沿线环境、道路及交通状况、城市规划、路网规划等。调查范围除了设计道路自身外,还应包含对设计道路有影响的周边范围。
3.0.3 新建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在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分析以下情况:
1 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交通发展、地形、气候气象及项目沿线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2 周边相关道路等级、线形、横断面布置、交通设施配置情况;
3 项目周边主要道路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与管理情况;
4 项目在规划道路网中的地位、功能及道路等级;
5 项目预测交通量、交通组织及交通特性。
3.0.4 对改建、扩建道路工程交通设施设计调查内容,除新建工程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根据需要补充以下内容:
1 既有道路交通设施情况;
2 既有道路交通状况。
3.0.5 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设计应对既有道路几何条件、交通量、交通组成、交通流特性、交通事故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对预测交通资料进行分析和判断。
条文说明
3.0.1、3.0.2 道路路网现状、沿线土地利用性质、沿线环境、道路状况、交通量、交通组成、交通特性、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城市规划、路网规划等是道路交通设施设计的基础资料和依据。本规范总则第1.0.3条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依据道路性质、沿线环境以及交通流特性等进行”。交通调查是交通设施设计的基础工作。交通设施的设计不仅与设置处道路的路网现状、路网规划、沿线土地利用性质、沿线环境、道路状况、交通量、交通组成、交通特性、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有关,相邻的周边道路的综合状况也影响着设计项目的交通设施设计。为此,规定调查范围除了设计道路外,还应包含对设计道路有影响的周边范围。
3.0.3 道路交通设施设计与道路所在区域的特点、土地使用等情况密切相关,同时更要研究设计道路的性质、特点及交通特性,进行综合分析,合理确定道路交通设施设计的技术标准及设施规模,并据以指导道路交通设施设计。
3.0.4 改、扩建道路交通设施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是既有道路的状况,新设计的交通设施除了要满足改、扩建道路的交通需求外,还要着力避免既有道路交通设施设置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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