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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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支撑方式与结构设计

5.5.1 根据标志传递的信息重要程度、版面尺寸、交通量、车道数、设计风速、路侧条件及悬挂位置等要求,标志板可采用柱式、悬臂式、门架式或附着式等支撑方式。
5.5.2 标志支撑结构设计应按标志支撑方式、板面尺寸分类归并,对其上部结构、立柱、横梁及其连接等进行设计,并分别验算其强度和变形。对其下部结构进行强度、抗倾覆和抗滑动等设计验算,并进行基底应力验算。
5.5.3 风荷载计算中设计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标志所在地区距离平坦空旷地面10m高,50年一遇10min的计算平均最大风速;
    2 缺乏风速观测资料时,设计风速可按《全国基本风速值和基本风速分布图》,经实地调查核实后采用,但不得小于22m/s。
5.5.4 标志板与支撑结构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安装方便、板面平整、维护简便。
条文说明
5.5.1 交通标志支撑方式的适用范围如下:
    柱式可分为单柱式和双柱式。单柱式适用于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双柱式适用于长方形的指示或指路标志。
    悬臂式适用于柱式安装有困难,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视距受限制时。
    门式适用于同向三车道以上车道道路需要分别指示各车道去向时,道路较宽时,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行驶的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时,互通式立交间隔距离较近、标志设置密集时,受空间限制柱式、悬臂式安装有困难时,隧道、高架道路入口匝道处等。
    附着式适用于支撑件设置有困难,采用附着式设置更加合理时,及其他需要采用附着式设置等场合。
    各类交通标志支撑方式的选用及设置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的规定要求。
5.5.2 交通标志结构设计应满足功能要求和安全性的要求,要保证交通标志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结构形式应考虑美观要求。
    各种标志钢结构的结构尺寸、连接方式、土建基础大小等,应根据设置地点的风速、标志版面大小及支撑方式由计算确定。交通标志所承受的荷载包括两部分: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永久荷载即交通标志结构的自重;可变荷载主要为风载。
    标志结构的土建基础一般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必要时可采用桩基础。标志结构的预埋件应事先预埋在基础中,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5.5.3 交通标志所受荷载除恒载(自重)外,主要承受风载。设计风速是交通标志结构设计的重要条件。
5.5.4 标志板与支撑结构的连接主要采用抱箍和不锈钢万能夹等形式。不锈钢万能夹是国际通用的紧箍件,它由不锈钢扎带、扎扣和夹座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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