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639-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9.2 供配电

9.2.1 连续聚合装置、纺丝连续生产装置和纺丝冷却风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用于稀释爆炸介质浓度的通风设施的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用于捕集收尘、除尘的通风设施的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用于有毒、腐蚀性介质环境的通风设施的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消防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其他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
9.2.2 两回路电源宜由电力系统不同母线段提供,每回路应满足连续性生产负荷和其他重要负荷的用电。
9.2.3 变配电室主接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宜采用TN-S系统或TN-C-S系统。
9.2.4 变配电室应装设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当其中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其余变压器容量应满足全部二级负荷和其他重要负荷用电。
9.2.5 爆炸性环境危险场所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甘醇清洗炉、甲醛水溶液储存间、胶料调配间调配槽、氨分解制氢系统或氢气钢瓶间、熔体过滤芯检验用异丙醇槽,以及有CPL气体散发处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GB3836.1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的有关规定。
    2 投料槽以及储存固态的CPL、AH盐、聚酰胺56盐、对苯二甲酸、苯甲酸、间苯二酚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T12476.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的有关规定。
    3 主要可燃性气体的分级、分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甘醇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2;
    2)氢气的分级、分组应为ⅡCT1;
    3)甲醛的分级、分组应为ⅡBT2;
    4)联苯、联苯醚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1;
    5)氢化三联苯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1;
    6)醋酸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1;
    7)燃料油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3;
    8)氨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1;
    9)己内酰胺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1;
    10)异丙醇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2;
    11)天然气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1;
    12)己二胺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4;
    13)戊二胺的分级、分组应为ⅡAT4。
9.2.6 配电设备的防护等级应适合使用场所,并不应低于IP4X。
9.2.7 电气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应根据用电性质、用电容量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当技术经济合理时,配电电压宜采用AC20kV、380/660V电压等级;
    2 变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减少变电级数,缩短供电半径;
    3 功率为200kW及以上,宜采用高压电动机;
    4 单相用电设备应均匀地接在三相网络上,供电网络的电压不平衡度不应大于2%;
    5 功率因数应满足供电要求;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应合理设置集中、集中与就地及分相补偿的无功补偿设备;
    6 变流装置、灯具等非线性用电设备应选用谐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工厂电网接入处的谐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有关规定;
    7 机械负载经常变化的电气传动系统应采用调速运行方式;调速运行方式应根据传动系统的特点和条件,通过安全、技术、经济、运行维护等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 异步电动机采用调压节电措施时,节电器应经综合功率损耗与节约功率计算及起动转矩、过载能力校验,在满足机械负载要求时,调压电动机应工作在经济运行范围内;
    9 应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变配电设备应配置相应的测量和计量仪表;
    10 应选用达到国家能效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要求的变配电及用电设备;
    11 降低或控制接入公用电网的谐波和公共连接点电压正弦畸变率时,宜采取装设滤波器等措施。
9.2.8 电气智能化系统结构型式宜采用分层分布式,交流电源应采用蓄电池静止型不间断电源(UPS)。

条文说明
9.2.1 锦纶工厂连续聚合装置的生产过程是在管道、容器等密闭系统内进行的,具有连续不间断的特点,锦纶66和锦纶56生产时的非正常停电会造成物料结块堵塞,清洗、煅烧管道容器和重新开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划为二级负荷。
    锦纶工厂瞬时断电会使连续纺丝因断丝而中断生产,因断头使正在卷绕的长丝筒降至等外,恢复供电后重新生头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间较长,会产生大量废丝,所以条文规定纺丝生产装置和主要辅助生产设施的纺丝冷却风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爆炸性气体环境中所用于稀释爆炸介质浓度的通风机因断电会增加爆炸危险性,所以其用电负荷划为二级负荷。用于有毒、腐蚀性介质环境的通风设施因断电会增加对人身安全的危险性,所以其用电负荷划为二级负荷。
    锦纶工厂消防用电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划分,应为二级负荷。
    锦纶工厂后加工、厂区工程等其他用电负荷断电不会造成安全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有限,所以划为三级负荷。
9.2.2、9.2.3 锦纶工厂的二级负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且用电负荷较大,根据用电负荷及电力系统的供电环境,锦纶工厂一般采用6kV~110kV电压等级专线供电。所以做出了主接线及配电变压器配置的有关规定。
    电磁兼容性(EMC)意指电气设备、装置或系统同时工作情况下,不出现相互严重干扰的现象。严重的干扰经常会使设备工作不正常,甚至毁坏设备。几十年前,由于电子设备很少,EMC问题不突出,目前配电系统中大功率的单相电子设备、非线性负荷越来越多,这类性质的负荷会产生大量的谐波,特别是3次谐波电流会在中性线上叠加,中性线上的电流通过共模干扰方式成为杂散电流干扰其他电气装置性能,根据IEC60364一4一44标准,低压配电系统TN-C接地型式是造成上述故障的主要原因,因而建议采用对EMC环境比较友好的TN-S系统或TN-C-S系统。
9.2.5 爆炸危险环境场所分类需考虑可然性物质的释放源,释放源的等级和通风,释放的频度、持续时间和数量,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措施等,不同的措施直接影响危险区的划分,合理缩小爆炸危险环境场所有利于安全。所以本条仅原则性提出要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