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4.7 软件系统
4.7.1 操作系统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定期查杀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
2 及时安装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3 定期整理磁盘碎片和磁盘文件;
4 定期审查系统日志;
5 备份和更新计算机设备驱动程序。
4.7.2 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及时进行数据库数据、日志备份或恢复;
2 数据库安全性和完整性的调整;
3 数据库崩溃时,进行重组与重构,并导入备份数据。
4.7.3 应用软件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照软件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日常操作,定期进行维护;
2 值班员及时准确填写软件操作日志,管理员定期查阅软件操作日志;
3 操作日志中应记录软件出现的问题;
4 按应用软件要求测试和验证报表输出功能;
5 对软件参数配置进行备份,定期备份运行数据,清理垃圾数据;
6 软件重新安装应导入正确的备份配置,测试和验证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7 软件打补丁或版本升级前应对原程序和数据进行备份。
条文说明
4.7.1 应定期对软件系统进行技术维护、性能评估及安全评估,确保建筑智能化系统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软件安全、稳定、持续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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