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节
下节
查找
检索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搜索
8.2 系统运行
8.2.1 可调整布线系统的跳线位置和变更跳线标签。
8.2.2 可根据使用需要制作、检测跳线。
8.2.3 新加线缆和跳线时应进行标识,并应记录和修改配线表。
8.2.4 应每月整理设备间线缆。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上一节:
8.1 一般规定
下一节:
8.3 系统维护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