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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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游泳池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设计,在技术合理、经济可行的条件下,应采用节能技术。
9.1.2 池水加热系统应优先采用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9.1.3 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采用应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和人文等因素进行选择。
9.1.4 采用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时应与建筑、结构、空调、电气专业和专业生产企业配合,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实用。
9.1.5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级别游泳竞赛用游泳池和专用游泳池的池水初次加热时,应按太阳能或热泵与辅助热源同时运行进行设计。
9.1.6 游泳池使用的热泵冷凝热交换器的材质应选用钛金属。
条文说明

9.1.1 节约能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降低污染、持续友好发展的基本国策。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文艺演出池既是用水大户,又是能源消耗大户。积极采用清洁、高效的节能技术是设计人员应认真贯彻的设计理念。
9.1.2 本条规定池水加热应优先采用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目的是降低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日常运行能耗。
    本条中的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和地热能等。热泵是地源热泵(含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除湿热泵的总称。其中地源热泵又是地表水热泵、地下水热泵、埋地管热泵的总称。设计应根据当地条件选择其中的一种或两种进行组合应用。
9.1.3 在进行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文艺演出池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工程中,应积极稳妥地推广和采用技术成熟的太阳能、热泵加热技术,对降低运行成本,减少排污是有积极意义。
9.1.4 采用洁净能源、可再生能源,涉及专业比较多,需要与相关专业密切配合、协调,才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生态平衡。
9.1.5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竞赛用游泳池、专用游泳池的使用特点是确保系统连续不断运行而不允许中断的,设计时合理的考虑系统正常运行“维温”及初次加热所需供热设备的综合利用,是达到既满足初次加热所需热量需要又不增加初次投资应认真进行比较的工作。
9.1.6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文艺演出池的池水为防止交叉感染均在池水中投加消毒剂和水质平衡所需化学药剂,对设备有一定的腐蚀作用,为保证设备的耐久性,本条要求热交换器应采用耐腐性能较好的钛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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