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6.5 系统优化

16.5.1 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增加和调整系统联动功能。
16.5.2 可根据运行情况和使用要求,调整工作模式、界面、显示模式。
16.5.3 可根据运行主体提出的要求调整系统。
16.5.4 可根据需求调整系统运行报表的类型和数量。
16.5.5 可根据系统运行状况调整系统运行参数。
16.5.6 可根据系统运行环境和需求的变化完善系统。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