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17.1 一般规定
17.1.1 本章适用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和系统优化。
17.1.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维的对象宜包括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和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等。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17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下一节:17.2 系统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