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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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系统功能核查表

B.0.1 系统功能核查表宜符合表B.0.1的规定。
表B.0.1 系统功能核查表
条文说明
    1 首次接手系统运行或维护的单位核查系统时填写此表。
    2 一个分部或子分部(子系统)填写一张表。
    3 核查对象分为设备、设施和系统三种类型:
    设备:系统主要设备,核查的设备及其功能项,根据系统运行维护的要求填写;
    设施:相关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运行、维护范围内的主要设施,核查其现状;
    系统:系统主要功能,根据本规范对应系统的运行、维护要求填写。
    具体表格见表1~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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