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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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系统维护管理

18.7.1 每年应对金属毛发聚集器过滤筒(网)、壳体和附件进行防锈防腐处理一次。
18.7.2 池水循环水泵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累计运行时间超过500h时,应对轴承进行润滑维护;
    2 每年应对水泵进行中修一次。
18.7.3 水过滤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月应对压力表连接管、观察窗及排气阀等清洁一次。
    2 每3个月应对压力表、流量计的准确性进行校正。
    3 每年应打开人孔,检查过滤介质与过滤器接触面的腐蚀情况,并应补充新的滤料至设计要求高度。
    4 颗粒过滤器的维护应每5年~7年进行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更换过滤滤料和滤料承托层;
        2)整修或更换过滤器内的破损零件和部件;
        3)对过滤器内壁和外壁进行防锈防腐处理。
    5 硅藻土过滤器经反复冲洗后,进水管与出水管的水压力差数值应持续1h保持不变,并应对滤元骨架上的滤布进行更换。
18.7.4 消毒设备及加药系统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开放场次前应巡视检查消毒设备及加药泵系统,保证水质监测系统中的管道、阀门等全部开启并通畅,电源线路无断路短路。
    2 每15d应对水质探头用中性溶液清洁一次。
    3 每个开放场次前,化学药品溶液桶、消毒剂溶液的剂量应符合场次要求,溶液桶盖的密封应可靠,并应确保化学药品溶液不泄漏。
    4 每月应对水质监测的各种控制器、探测器、记录仪表进行检修、保洁和校正一次。
    5 人工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日应对使用过后的检测仪器清洁一次;
        2)每周应对检测用试剂、试纸的质量、有效期进行检查确认一次;
        3)每6个月应对检测仪器校正一次。
    6 每月应对化学药品储存间内的各种化学药品的有效期检查一次。
    7 次氯酸钠发生器、盐氯发生器、无氯消毒剂制取机等消毒设备应按产品说明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
18.7.5 臭氧发生器及配套设备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开放场次前应对臭氧发生器及配套的臭氧增压泵、射流器、静态在线混合器及臭氧接触反应器(罐)、臭氧尾气破坏器等完整性进行检查,并应向水封罐充满水。
    2 应定期由臭氧发生器设备生产商或供货商进行下列维护工作:
        1)臭氧发生器运行达到1000h时,应按产品要求清洁或更换进风过滤器;
        2)臭氧发生器运行达到2000h时,应按产品要求更换机内过滤器,并对设备进行清洁一次;
        3)应对臭氧投加装置等进行检修。
18.7.6 每个开放场次水质监测系统各仪器仪表运行状态的巡查不应少于2次。
18.7.7 加热设备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开放场次应对加热设备及其仪表、附件及温控、阀门的稳固性进行检查;
    2 每年应对加热设备及冷热水混合装置进行全面检修,并应清除水垢和防腐处理一次。
18.7.8 紫外线消毒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日开放前应对紫外线消毒器进行检查;
    2 无自动冲洗装置时,每30d应对紫外灯进行清洁一次;
    3 每年应对紫外线照射强度标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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