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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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模板工程

4.6.1 模板及支撑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施工中,模板支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构造要求进行搭设。
4.6.2 模板支撑架构配件进场应进行验收,构配件及材质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的钢管或型钢作模板支撑架,亦不得使用竹、木材和钢材混搭的结构。所采用的扣件应进行复试。
4.6.3 满堂钢管支撑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地基应坚实、平整,土层场地应有排水措施,不应有积水,并应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当支撑架支撑在楼板等结构物上时,应验算立杆支承处的结构承载力,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 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3 扫地杆离地间距、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 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在立杆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水平杆和扫地杆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牢固。
    5 架体应均匀、对称设置剪刀撑或斜撑杆、交叉拉杆,并应与架体连接牢固,连成整体,其设置跨度、间距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 顶部施工荷载应通过可调托撑向立杆轴心传力,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插入立杆长度不应小于150mm,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应大于3mm。
    7 支撑架高宽比超过3时,应采用将架体与既有结构连接、扩大架体平面尺寸或对称设置缆风绳等加强措施。
    8 桥梁满堂支撑架搭设完成后应进行预压试验。
4.6.4 采用立柱纵横梁搭设的梁柱式支撑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柱之间应根据其受力和结构特点设置水平和斜向连接系,连接系的设置应满足立柱长细比及稳定性计算的要求;
    2 纵梁之间应设置可靠的连接,当采用贝雷梁时,其两端及支承位置均应设置通长横向连接系,且其间距不应大于9m;
    3 跨越道路或通航水域的支撑架应设置防撞设施和交通标志。
4.6.5 当桥梁采用移动模架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架在首孔梁浇筑位置就位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压试验;
    2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及每完成一孔梁的施工,应随时检查模架的关键受力部位和支撑系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 模架在移动过孔时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移动过孔时应监控模架的运行状态;
    4 模架横向移动和纵向移动过孔时,应解除作用于模架上的全部约束,纵向移动时两侧承重钢梁应保持同步。
4.6.6 当桥梁采用挂篮进行悬臂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挂篮制作加工完成后应进行试拼装,并应按最大施工组合荷载的1.2倍进行荷载试验;
    2 挂篮行走滑道应铺设平顺,锚固应稳定,行走前应检查行走系统、吊挂系统和模板系统等;
    3 挂篮应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要求后移动,墩两侧挂篮应对称平稳移动,就位后应立即锁定,每次就位后应经检查验收。
4.6.7 液压爬模的防坠装置应灵敏、可靠,其下坠制动距离不得大于50mm。爬模装置爬升时,承载体受力处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10MPa。
4.6.8 当采用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提升系统所需的千斤顶和支承杆的数量和布置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支承杆的直径、规格应与所使用的千斤顶相适应;
    2 提升架、操作平台、料台和吊脚手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3 模板的滑升速度、混凝土出模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4.6.9 支撑架的地基基础、架体结构应根据方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6.10 支撑架严禁与施工起重设备、施工脚手架等设施、设备连接。
4.6.11 支撑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构配件。
4.6.12 模板作业层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载标志,注明限载数值,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
4.6.13 大模板竖向放置应保证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同时应采取辅助安全措施。
4.6.14 竖向模板应在吊装就位后及时进行拼接、对拉紧固,并应设置侧向支撑或缆风绳等确保模板稳固的措施。
4.6.15 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实施监测,出现异常或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并经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6.16 在浇筑混凝土作业时,支撑架下部范围内严禁人员作业、行走或停留。
4.6.17 混凝土浇筑顺序及支撑架拆除顺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

条文说明
4.6.1 当采用满堂钢管支撑架时,现行安全技术标准对立杆稳定性计算的规定已考虑了满堂架的整体构造的影响,可不进行整体稳定性计算。当采用立柱纵横梁搭设的梁柱式支撑架时,应进行架体的整体稳定性计算,且整体稳定性系数不应小于5.0。
4.6.2 受力钢管及扣件等构配件的质量对于模板支撑架的整体稳定性和承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场的构配件应提供产品标识、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其表面观感(弯曲、变形、锈蚀、裂纹等)、几何尺寸、焊接质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抽检应留下记录。
    采用钢管扣件搭设的模板支撑架,扣件螺栓拧紧力矩是否达标是影响架体安全性能的重要因素,《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对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明确提出了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的规定,并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对扣件抽检数量和合格判定准则给出了具体规定。对扣件式钢管支架的扣件进行复试的规定,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中均有明确提及。
4.6.3 关于满堂支撑架的最大立杆间距与水平杆步距、扫地杆离地最大距离、立杆顶部最大自由外伸长度、剪刀撑间距、架体最大高宽比等构造要求,在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标准中均有相关规定,架体设计与搭设操作中应严格执行。在分析大量的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基础上发现,支撑架纵、横向水平杆和扫地杆设置不连续或某一方向缺失是导致立杆失稳的重要原因。
对桥梁满堂支撑架提出预压要求是参照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规定制定的,预压的荷载强度、加载顺序以及合格判定条件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的规定执行。预压试压可充分检验支架的安全性能,提前发现架体的搭设缺陷。
4.6.4 本条第2款规定梁柱式支撑架纵梁间设置连接系是为了增强平行梁片组的整体稳定性。
4.6.5、4.6.6 移动模架和挂篮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规定制定。
4.6.8 液压滑动模板支承杆的直径、规格应与所使用的千斤顶相适应。第一批插入千斤顶的支承杆其长度类型不得少于4种,两相邻接头高差不应小于1,同一高度上支承杆接头数不应大于总量的1/4。
4.6.11 满堂钢管支撑架使用期间,不能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
4.6.13 为防止大模板在风荷载作用下倒塌伤人,大模板竖向放置时应满足自稳角的要求,自稳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标准》JGJ/T7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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